1.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內部具有空腔的粉碎室(1)和擠壓室(2),所述粉碎室(1)上設有飼料投料口(4),所述擠壓室(2)底部設有飼料出料口(8),所述粉碎室(1)位于所述擠壓室(2)上方且所述粉碎室(1)與所述擠壓室(2)相連通,所述粉碎室(1)內設置有用于打散粉碎飼料的粉碎機構(5),所述粉碎機構(5)由傳動機構驅動;所述擠壓室(2)內設置有兩個相向轉動的擠壓輥(6),兩個所述擠壓輥(6)的外周壁設有齒條(7),當兩個所述擠壓輥(6)相向轉動時,兩個所述擠壓輥(6)上的齒條(7)相互嚙合;所述飼料投料口(4)的中心、所述粉碎機構(5)的中心、兩個所述擠壓輥(6)的中心以及所述粉碎室(1)和所述擠壓室(2)連通處的中心位于同一豎直線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機構(5)主要由多個圓周排布的刀片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電機(10)、第一傳動軸(12)、齒輪箱(9)和第二傳動軸(11),所述電機(10)的輸出端依次與所述第一傳動軸(12)、所述齒輪箱(9)和所述第二傳動軸(11)連接,所述第二傳動軸(11)的輸出端與所述粉碎機構(5)垂直連接,所述第一傳動軸(12)與所述第二傳動軸(11)相互垂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10)設置于所述粉碎室(1)的外部,所述第一傳動軸(12)穿過所述粉碎室(1)的外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室(1)和所述擠壓室(2)的底部均向其中心傾斜,且所述飼料出料口(8)位于所述擠壓室(2)底部的中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壓室(2)外壁上設有添加劑加入管道(13),且所述添加劑加入管道(13)貫穿所述擠壓室(2)的外壁并延伸到兩個所述擠壓輥(6)中間的上方。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牲畜飼料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壓室(2)還設有觀察窗(14),所述飼料投料口(4)還設有蓋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