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制茶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
背景技術:
我國茶文化博大精深,茶葉味道清香,具有提神醒腦的功能,受到廣大人士的青睞,但是,茶葉的產地一般為我國的南部,北方很少有新鮮的綠茶,北方的茶葉一般將茶葉壓制成茶餅狀,運送至北方,在制茶餅過程中,目前最為普遍的是人工壓茶,在壓茶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提高了人工成本,且在茶葉壓制過程中,茶葉中含有剩余的水分沒有蒸干,導致茶葉保質期變短,影響茶葉的口感,茶葉在壓成茶餅過程中,首先要將茶葉的重量秤好,人工壓制的茶餅規格不統一,且茶餅的重量參差不齊,影響茶葉的銷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包括機體、油缸、導桿和壓板,所述機體頂部設有油缸,機體側壁上設有第一滑槽;所述油缸底部位于機體內部設有連接桿,連接桿頂部與油缸相連,連接桿底部連接有水平設置的導桿;所述導桿兩端位于第一滑槽內并延伸至機體外側;所述導桿底部中間位置連接有連接柱,連接柱底部連接有壓板;所述壓板左側固定連接有滑柱;所述機體底部設有稱重臺,稱重臺中間位置設有稱重盤;所述稱重盤位于壓板正下方,稱重盤內部設有加熱絲;所述加熱絲與機體外部電源連接;所述稱重盤左側設有擋板,擋板右側表面設有第二滑槽;所述滑柱一端與壓板表面固定連接,滑柱另一端抵接在第二滑槽內部;所述稱重臺中部位于機體表面設有顯示屏。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機體為圓柱形結構;所述壓板為圓盤形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壓板厚度等于稱重盤深度的2倍。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壓板表面包裹一層紗布。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茶葉壓餅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壓制位置精確,壓制出的茶餅含水量較少,且該茶葉壓餅機壓制的茶餅重量相等,規格相同,茶餅質量較好。
附圖說明
圖1為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中擋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的立體圖。
圖中:1-機體;2-油缸;3-導桿;4-壓板;5-擋板;6-稱重盤;7-加熱絲;8-稱重臺;9-顯示屏;11-第一滑槽;21-連接桿;31-連接柱;41-滑柱;51-第二滑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帶有稱重裝置的精確茶葉壓餅機,包括機體1、油缸2、導桿3和壓板4;所述機體1為圓柱形結構,機體1頂部設有油缸2,機體1側壁上設有第一滑槽11;所述油缸2底部位于機體1內部設有連接桿21,連接桿21頂部與油缸2相連,連接桿21底部連接有水平設置的導桿3;所述導桿3兩端位于第一滑槽11內并延伸至機體1外側;所述導桿3底部中間位置連接有連接柱31,連接柱31底部連接有壓板4;所述壓板4為圓盤形狀,壓板4表面包裹一層紗布;所述壓板4左側固定連接有滑柱41;所述機體1底部設有稱重臺8,稱重臺8中間位置設有稱重盤6;所述稱重盤6位于壓板4正下方,稱重盤6內部設有加熱絲7;所述加熱絲7與機體1外部電源連接;所述稱重盤6左側設有擋板5,擋板5右側表面設有第二滑槽51;所述滑柱41一端與壓板4表面固定連接,滑柱41另一端抵接在第二滑槽51內部;所述壓板4厚度等于稱重盤深度的2倍;所述稱重臺8中部位于機體1表面設有顯示屏9。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機體1時,機體內部設有稱重臺8,稱重臺8頂部中間位置設有稱重盤6,將茶葉放置于稱重盤6中,稱重盤6內底部設有加熱絲7,加熱絲7與機體1外側電源連接,加熱絲7發熱,將稱重盤6內部的茶葉剩余水分蒸干;所述稱重盤6左側設有擋板5,擋板5右側表面設有第二滑槽51,稱重盤6正上方設有壓板4,壓板4左側固定連接有滑柱41,滑柱41另一端抵接在第二滑槽51內部,壓板4頂部連接有導桿3,導桿3通過連接桿21與油缸2相連,機體1側壁上設有第一滑槽11,導桿3兩端位于第一滑槽11內并延伸至機體1外側;油缸2工作時帶動導桿3在機體1內部做上下運動,壓板4通過導桿3在機體1內部上下運動,滑柱41在第二滑槽51內部滑動,防止壓板4位置發生偏移,壓板4將稱重盤6內部茶葉壓縮成茶餅狀,壓板4表面包裹一層紗布,不對茶餅造成二次污染。該茶葉壓餅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壓制位置精確,壓制出的茶餅含水量較少,且該茶葉壓餅機壓制的茶餅重量相等,規格相同,茶餅質量較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