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食品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煲湯輔料。
背景技術:
湯既能助人取暖,又能使人的胃口大開。煲湯往往選擇富含蛋白質的動物原料,最好用牛、羊、豬骨和雞、鴨骨等,但是倘若沒有合適的輔料,則不僅口感不佳,還可能無法充分利用其營養價值。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煲湯輔料,在煲湯時添加進入湯里共同熬制,能夠增強燙的口感,還能夠提高燙的營養價值。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煲湯輔料,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2~3%,山藥干:5~20%,蓮子:1~2%,紅棗:4~10%,西洋參:2~5%,木耳:5~12%,紫蘇葉:3~7%,生姜:2~5%,其余為桂圓干。
優選的,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3%,山藥干:10%,蓮子:2%,紅棗:10%,西洋參:5%,木耳:10%,紫蘇葉:7%,生姜:5%,其余為桂圓干。
進一步地,煲湯輔料還包括有銀耳,所述銀耳的重量百分比為5~15%。
進一步地,煲湯輔料還包括有冰糖,所述冰糖的重量百分比為2~5%。
優選的,所述紅棗為去核紅棗,所述桂圓干為去核桂圓干。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經過合理選材,合理搭配,使得煲湯輔料具有更為合理的營養搭配能讓搭配熬制的湯具有清熱、利濕、健脾的功效;
本發明配以紅棗、銀耳和桂圓,使得口感更好,湯味更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本發明提供一種煲湯輔料,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2%,山藥干:5%,蓮子:1%,紅棗:4%,西洋參:2%,木耳:5%,紫蘇葉:3%,生姜:2%,其余為桂圓干。
實施例2
本發明提供一種煲湯輔料,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3%,山藥干:20%,蓮子:2%,紅棗:10%,西洋參:5%,木耳:12%,紫蘇葉:7%,生姜:5%,其余為桂圓干。
實施例3
本發明提供一種煲湯輔料,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3%,山藥干:10%,蓮子:2%,紅棗:10%,西洋參:5%,木耳:10%,紫蘇葉:7%,生姜:5%,其余為桂圓干。
實施例4
本發明提供一種煲湯輔料,組分及重量百分比為:枸杞干:3%,山藥干:10%,蓮子:2%,紅棗:10%,銀耳:10%,冰糖:3%,其余為桂圓干,紅棗為去核紅棗,桂圓干為去核桂圓干。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