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煙具,尤其涉及一種氣霧發生裝置。
背景技術:
1、隨著科技進步,用戶對氣霧發生裝置的智能化要求越來越高,不少氣霧發生裝置都具有顯示屏幕,可以直接顯示氣霧發生裝置的剩余電量等信息。
2、相關技術中,氣霧發生裝置上一般設置有顯示屏幕以及其他功能構件,顯示屏幕與其他的功能構件獨立設置且可以分別實現不同的功能。
3、然而,氣霧發生裝置外周的位置有限,不同功能構件獨立設置需要占用的設計空間相對較大,不利于氣霧發生裝置的簡潔及輕便化設置。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一種氣霧發生裝置,可以實現氣霧發生裝置的不同功能構件的模塊化設計,節省了設計空間。
2、本申請至少一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氣霧發生裝置,包括:主體部分;顯示組件,所述顯示組件安裝于所述主體部分上,所述顯示組件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所述主體部分外表面,所述顯示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用于顯示所述氣霧發生裝置的相關信息;開關組件,所述開關組件容納于所述主體部分內;所述顯示組件被配置為能夠在外力致動下移動,從而驅動所述開關組件開啟或關閉;電源,所述電源用于為所述開關組件和所述顯示組件提供電能。
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顯示組件在外力按壓下,驅動所述開關組件開啟或者關閉。
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體部分上開設有開口,所述顯示組件的至少一部分從所述開口穿過并能夠提供給用戶操作。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顯示組件包括顯示屏和支架,所述顯示屏安裝于所述支架上,所述顯示屏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所述開口。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顯示組件還包括保護件,所述保護件與所述支架界定成保護腔,所述顯示屏位于所述保護腔內,所述保護腔用于保護所述顯示屏。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保護件包括延伸部和凸出部,所述延伸部圍繞所述凸出部設置;所述延伸部與所述支架連接,所述凸出部的至少一部分穿設于所述開口,所述凸出部用于供用戶操作。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顯示組件靠近所述開關組件開啟或者關閉的一側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被配置為在外力驅動下與所述開關組件開啟或者關閉抵接。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開關組件包括控制件和開關,所述開關集成于所述控制件上,所述開關的位置與所述凸起的位置相對應;所述凸起被配置為在外力按壓下與所述開關抵接。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凸起與所述開關之間設置有緩沖件。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控制件上開設有至少一個限位孔,所述顯示組件靠近所述控制件的一側上設置有與所述限位孔位置相對應的至少一個限位柱,所述限位柱的至少一部分插設于所述限位孔內。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控制件與所述顯示組件之間設置有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用于使所述顯示組件復位。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彈性件套設于所述限位柱的外周,所述彈性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控制件和所述顯示組件相對的一面抵接。
14、本申請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15、在以上實施例提供的氣霧發生裝置中,通過在氣霧發生裝置的主體部分上設置顯示組件,顯示組件的其中一部分用于顯示氣霧發生裝置的相關信息,一部分用于暴露在主體部分外供用戶操作;通過將開關組件設置于主體部分內部,顯示組件可以在用戶的操作下驅動開關組件開啟或者關閉,從而啟動或者關閉氣霧發生裝置;主體部分內還設置有電源,電源可以為開關組件和顯示組件提供工作過程中所需的電能。顯示組件2集成了顯示功能和按鍵功能,實現了組件的多功能化,氣霧發生裝置通過顯示組件和開關組件之間的位置設置,實現了不同功能構件之間的模塊化設計,節省了設計空間。
1.一種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在外力按壓下,驅動所述開關組件開啟或者關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上開設有開口,所述顯示組件的至少一部分從所述開口穿過并能夠提供給用戶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包括顯示屏和支架,所述顯示屏安裝于所述支架上,所述顯示屏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所述開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還包括保護件,所述保護件與所述支架界定成保護腔,所述顯示屏位于所述保護腔內,所述保護腔用于保護所述顯示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件包括延伸部和凸出部,所述延伸部圍繞所述凸出部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件靠近所述開關組件的一側設置有凸起,所述凸起被配置為在外力驅動下與所述開關組件抵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組件包括控制件和開關,所述開關集成于所述控制件上,所述開關的位置與所述凸起的位置相對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與所述開關之間設置有緩沖件。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件上開設有至少一個限位孔,所述顯示組件靠近所述控制件的一側上設置有與所述限位孔位置相對應的至少一個限位柱,所述限位柱的至少一部分插設于所述限位孔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件與所述顯示組件之間設置有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用于使所述顯示組件復位。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氣霧發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套設于所述限位柱的外周,所述彈性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控制件和所述顯示組件相對的一面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