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包括傘面、傘架(4)和傘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由控水托盤(5)、手柄(6)、底座(7)和掛鉤(8)組成,所述控水托盤(5)為空心的半球狀結構且空腔朝上設置,傘架(4)底端與控水托盤(5)固定連接,所述手柄(6)呈桿狀,且表面帶有弧度,手柄(6)的上端與控水托盤(5)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底座(7)為圓盤狀結構,與手柄(6)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掛鉤(8)由水平部分和垂直部分組成,垂直部分設置在水平部分的一端,水平部分的另一端與底座(7)固定連接,傘在折疊的狀態下傘面的外沿位于控水托盤(5)的空腔內;
所述傘面包括第一傘面(1)、第二傘面(2)和由相互分離的第一傘面(1)和第二傘面(2)圍成的收納袋(9),所述收納袋(9)為四邊形,收納袋(9)靠近雨傘邊緣的一邊通過連接部(3)連接,其余三條邊縫合在一起,在中部形成空腔;
所述第一傘面(1)和第二傘面(2)除構成收納袋(9)的部分之外,其余部分均固定連接,并覆蓋在傘架(4)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傘面(1)的材質為防水布,所述第二傘面(2)的材質為防紫外線布,第一傘面(1)覆蓋在第二傘面(2)的上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傘面(1)和第二傘面(2)的連接方式為縫線連接或粘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3)為拉鏈或者粘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鉤(8)共有四個,間隔90度設置在底座(7)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控水折疊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鉤(8)的長度為2-3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