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具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設有下沉槽;
下沉裝置,所述下沉裝置具有下沉板以及下沉驅動部件,所述下沉板上具有多個吸風孔,所述下沉板位于所述固定座上,所述下沉驅動部件連接于所述下沉板以用于驅動所述下沉板朝向所述下沉槽內運動或者復位;以及
鏟料裝置,所述鏟料裝置具有鏟板以及鏟料驅動部件,所述鏟板設在所述固定座上,當所述下沉板處于復位狀態時,所述鏟板的上表面與所述下沉板的上表面處于同一個平面內,所述鏟料驅動部件連接于所述鏟板以用于驅動所述鏟板沿著所述下沉板的上表面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沉裝置還具有第一滑軌以及第一滑動塊,所述第一滑軌連接在所述固定座上,所述下沉板通過所述第一滑動塊滑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滑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軌以及所述第一滑動塊的數量均為多個,多個所述第一滑軌與多個所述第一滑動塊一一對應,且多個所述第一滑軌均平行。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料裝置還具有第二滑軌以及第二滑動塊,所述第二滑軌連接在所述固定座上,所述鏟板通過所述第二滑動塊滑動連接于所述第二滑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軌以及所述第二滑動塊的數量均為多個,多個所述第二滑軌與多個所述第二滑動塊一一對應,且多個所述第二滑軌均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沉槽貫穿所述固定座。
7.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下沉板運動至所述下沉槽內時,所述下沉板的邊緣與所述下沉槽的內壁間隙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下沉板處于復位狀態時,所述鏟板緊貼于所述下沉板。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吸風裝置,所述吸風裝置連通于多個所述吸風孔以用于通過所述吸風孔吸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料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風裝置具有吸風嘴以及吸風機,所述吸風嘴連通于多個所述吸風孔,所述吸風機連接于所述吸風嘴,所述吸風機能夠通過所述吸風嘴以及所述吸風孔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