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安全帽,其特征在于,包括:
帽本體;
連接帶;設為兩個且連接帶的頂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帽本體;
鎖扣組件,包括鎖扣本體及與鎖扣本體卡扣配合的活動件,所述鎖扣本體及活動件分別設置于連接帶的末端;
緩沖內網,設置于所述帽本體內,緩沖內網的四周與帽本體連接;
位置傳感器,設置于所述活動件上且與鎖扣本體接觸的一側;
控制器,設置于帽本體內部或外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位置傳感器電性連接;
報警裝置,設置于所述帽本體外且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
其中,所述位置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活動件與鎖扣本體接觸的位置信號;
所述位置傳感器將檢測的位置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時,所述控制器向報警裝置發送正常運行的指令;
所述控制器檢測不到所述位置信號時,所述控制器向報警裝置發出報警指令,所述報警裝置報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壓力傳感器,設置于所述緩沖內網上,所述壓力傳感器與控制器電性連接,通過壓力傳感器采集的壓力信號來判斷安全帽受到撞擊或佩戴安全帽人員摔倒、墜地;
其中,所述壓力傳感器將安全帽的壓力值傳輸至控制器,控制器對接收的壓力值與安全帽壓力閾值相比較,若接收的壓力值大于安全帽壓力閾值,則控制器向報警裝置發出報警信號,所述報警裝置報警;反之,所述報警裝置不報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帽本體包括外殼、內殼及設置于外殼與內殼之間的彈性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層為海綿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采用蜂鳴器、喇叭、振動器、警笛、報警燈中的一種或幾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本體包括第一基板、定位孔板及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和定位孔板之間的連接片,所述連接片設為兩個且與第一基板、定位孔板圍成一容納空間,所述定位孔板設有一與所述容納空間連通的定位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件包括:
第二基板,與所述連接帶固定;
舌體,設為兩個且對稱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所述舌體遠離第二基板的一端設有定位凸起;
彈性體,設置于兩個舌體之間且位于遠離第二基板的一端;
其中,所述彈性體為彈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帽本體外側設有一圈熒光條,增強在夜間或光線不明環境下的可見度,提高使用的安全性。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有二維碼的標識牌、無線藍牙模塊或電子芯片,設置于所述帽本體外側;
其中,所述設有二維碼的標識牌、無線藍牙模塊及電子芯片用于存儲安全帽佩戴者的個人信息,所述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齡、身份證號、單位、家庭住址、身高、體重、照片、聯系電話、健康狀況信息、應急聯系人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安全帽,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定位系統,設置于所述帽本體內部或外部;
其中,所述定位系統采用GPS定位系統、北斗定位系統、藍牙定位系統或無線脈沖定位系統中的其中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