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拐杖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
背景技術:
拐杖一種輔助行走的簡單器械,通常是一根木制或金屬棍子,頂端有一個把手,充當行走時的第三條腿,穩定身體?,F在也有三足或四足的,加強防滑作用,有的還結合了一個折疊小凳子,一般是老人和殘疾人使用。拐杖的種類和制作取材形形色色,其中以竹、木制為最多。中國人喜歡用竹杖,它輕巧而富于彈性。其他拐杖有藤、紫檀、牙、骨、金屬等。據說,陰沉木手杖最為珍稀,陰沉木是木材因地殼變動而埋于土中,拐杖是一種重要的醫療康復輔助用具,分手杖\肘杖\腋杖,其中手杖主要用于輕度需要,例如老年人或登山者,手杖不屬于殘疾人用品,肘杖屬于中度下肢殘疾人用品。腋拐杖是下肢重度殘疾者的必需品,多數人不得不終身使用腋杖?,F有拐杖功能較為單一,提供的便捷較少,為此,我們提出一種更實用的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功能較為單一和提供的便捷較少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包括托桿、緊急按鈕、橫桿、固定螺栓和行走輪,所述托桿的頂端鑲嵌有防護墊,且托桿的底端安裝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的內側設置有便簽槽,所述緊急按鈕設置于固定桿的外壁,且緊急按鈕和信號傳送裝置電性相連接,所述信號傳送裝置的底側安置有USB接口,所述橫桿固定于便簽槽的下方,且橫桿的底側安裝有支撐桿,所述固定螺栓鑲嵌于支撐桿的頂端,且支撐桿的外壁設置有固定孔,所述支撐桿的下方安裝有緩沖彈簧,且支撐桿的末端連接有底座,所述行走輪安裝于底座的兩端。
優選的,所述防護墊呈凹槽狀結構。
優選的,所述橫桿的表層為磨砂材質。
優選的,所述信號傳送裝置和USB接口之間為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底座為可拆卸裝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結構簡單新穎,通過凹槽狀結構的防護墊,可為病人使用時提供舒適的感覺,并且可增加行走時的穩定性,在其固定桿的內側安裝有信號傳送裝置,可在病人遇到緊急情況時,通過緊急按鈕傳送信息給醫護人員,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對病人身體造成損害,其便簽槽的設計,可放置病房號及相應病床號的信息,避免健忘的老人外出散步時忘記自己的病房號,并且磨砂材質的橫桿,可有效提高抓力,行走時通過行走輪的滾動,省去了提起拐杖的麻煩,緩沖彈簧的設計,可在施壓時起到緩沖效果,大大提高了醫療拐杖的實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行走輪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托桿,2、防護墊,3、固定桿,4、便簽槽,5、緊急按鈕,6、信號傳送裝置,7、USB接口,8、橫桿,9、固定螺栓,10、支撐桿,11、固定孔,12、緩沖彈簧,13、底座,14、行走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包括托桿1、防護墊2、固定桿3、便簽槽4、緊急按鈕5、信號傳送裝置6、USB接口7、橫桿8、固定螺栓9、支撐桿10、固定孔11、緩沖彈簧12、底座13和行走輪14,托桿1的頂端鑲嵌有防護墊2,且托桿1的底端安裝有固定桿3,防護墊2呈凹槽狀結構,固定桿3的內側設置有便簽槽4,緊急按鈕5設置于固定桿3的外壁,且緊急按鈕5和信號傳送裝置6電性相連接,信號傳送裝置6的底側安置有USB接口7,信號傳送裝置6和USB接口7之間為電性連接,橫桿8固定于便簽槽4的下方,且橫桿8的底側安裝有支撐桿10,橫桿8的表層為磨砂材質,固定螺栓9鑲嵌于支撐桿10的頂端,且支撐桿10的外壁設置有固定孔11,支撐桿10的下方安裝有緩沖彈簧12,且支撐桿10的末端連接有底座13,底座13為可拆卸裝置,可及時更換損壞的行走輪14,行走輪14安裝于底座13的兩端。
工作原理:在使用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之前,首先需要對整個拐杖進行簡單的結構的了解,對于這類的拐杖先調節橫桿8的高度,隨后在通過固定螺栓9選擇合適的固定孔11將支撐桿10固定,使用過程中防護墊2可為病人使用時提供舒適的感覺,且在便簽槽4內放置病房號及相應病床號的信息,避免健忘的老人外出散步時忘記自己的病房號,當病人遇到緊急情況時按住緊急按鈕5,信號傳送裝置6則會向護理人員發出通知,USB接口7可為信號傳送裝置6充電,并且磨砂材質的橫桿8,可有效提高抓力,行走時通過行走輪14的滾動,省去了提起拐杖的麻煩,且緩沖彈簧12可在施壓時起到緩沖效果,使得整個醫療拐杖的實用性得到很好的提高,就這樣完成整個用于醫療護理的拐杖的使用過程。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