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解酒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組合物包括按重量份計的葛根5-15份、葛花5-15份、苦參5-15份、肉豆蔻3-10份、枳子8-20份、陳皮2-5份和生姜2-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組合物包括按重量份計的葛根8-12份、葛花8-12份、苦參8-12份、肉豆蔻6-9份、枳子12-18份、陳皮3-4份和生姜3-4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組合物還包括垂盆草8-20份、三七2-5份、丹參2-5份和黃芪5-10份。
4.使用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解酒組合物制備的口服液。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所述解酒組合物中的各組分破碎并混合;
2)加水,煎煮解酒組合物1-2h;
3)過濾,收集煎煮液,向濾渣內加水,再次煎煮0.5-1h;
4)反復步驟3)2-4次后,收集煎煮液;
5)濃縮煎煮液,得到口服液。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8-10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加入水的重量為解酒組合物總重量的4-6倍。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中將煎煮液濃縮至相對密度為1.10-1.20。
9.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得到口服液后,向其中加入重量百分比為40-50%的葡萄糖。
10.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解酒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酒精中毒的藥物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