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靜脈留置針,具體涉及一種帶有多功能加藥器的直型靜脈留置針。
背景技術:
現有的留置針有Y型和直型兩種,Y型又稱封閉型,Y型的針座內有分隔塞,操作方便,血液不會流出,并且輸液入口位于針座的側壁上,延長管的一端與輸液入口連接,另一端連接三通管,輸液時可隨時加藥,但Y型結構復雜、成本高,容易堵塞形成血栓。直型又稱開放型,如圖1所示,輸液入口不是位于針座的側壁上,而是位于針座的端部,并且針座內無分隔塞,故也稱開放型,操作時必須單手,拔針時一手拔針,一手壓迫血管防止血液溢出,但加藥不方便,但直型結構簡單、輸液流暢、易于固定。Y型和直型各有優勢。它們共同的缺點是留置時產生堵塞并形成血栓。所以各國對留置針操作的規程中都有留置開始時沖管完成后,用肝素帽封管,每6—8小時,進行一次通管和封管,現有各種留置針都有0.2至0.5毫升殘留液。所以不允許利用留置時的留置針抽血必須另行穿刺血管,大大降低留置針應有的作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多功能加藥器的直型靜脈留置針。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帶有多功能加藥器的直型靜脈留置針,包括筒狀針座,所述筒狀針座上設有多功能加藥器,所述多功能加藥器,包括加藥管、活塞、推管、分隔塞和螺帽,加藥管的一端伸入到筒狀針座中且與筒狀針座垂直,加藥管的管壁的兩側壁上設有相對應的側孔,所述兩個側孔與筒狀針座的內腔在同一軸線上,加藥管的另一端與螺帽螺紋連接,所述活塞設在加藥管內,推管將活塞與螺帽聯接,分隔塞設在螺帽中。
進一步地,所述加藥管和筒狀針座一體成型。
進一步地,所述側孔的直徑小于或等于1.2mm。
進一步地,所述側孔的直徑為0.5~1.0mm。
進一步地,所述螺帽端部的表面設有穿刺孔。
進一步地,所述穿刺孔的孔徑為1~2mm。
進一步地,還包括留置軟管,所述留置軟管與筒狀針座的一端連接,所述加藥管靠近留置軟管的一端。
進一步地,還包括穿刺針,所述穿刺針的一端從筒狀針座的另一端穿入,經活塞和側孔穿過留置軟管。
進一步地,還包括回血室,所述回血室與筒狀針座的另一端連接,穿刺針的另一端與回血室連通。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由于留置針采用直型結構中增設了加藥器,故不僅具有直型的優點,而且還具有加藥方便的特點;
終止輸液時,關閉留置針的輸液通道,加藥器中的活塞向下推產生正壓,具有防血液逆流,免沖管、免封管,達到防堵塞防血栓的效果;
由于加藥器設在留置軟管的入口處,活塞關閉輸液通道后,套管內有極微量的殘留液,不影響驗血,可以隨時抽血;
由于穿刺針經活塞和側孔穿過留置軟管,接針后活塞自動閉合,防止溢血。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現有的直型靜脈留置針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多功能加藥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輸液狀態的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加藥狀態的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抽血狀態的示意圖。
圖中:1、筒狀針座; 2、留置軟管; 3、穿刺針; 4、回血室; 5、加藥管; 6、活塞; 7、推管;8、分隔塞;9、螺帽;10、側孔;11、穿刺孔;12、多功能加藥器;13、座翼;14、抽血針。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2所示,帶有多功能加藥器的直型靜脈留置針,包括筒狀針座1、留置軟管2、穿刺針3、回血室4和座翼13,座翼13設在筒狀針座1的兩側,以方便固定筒狀針座1,所述留置軟管2與筒狀針座1的一端連接,所述回血室4與筒狀針座1的另一端連接,穿刺針3的一端與回血室4連通。所述筒狀針座1上設有多功能加藥器12,
如圖3所示,所述多功能加藥器12,包括加藥管5、活塞6、推管7、分隔塞8和螺帽9,加藥管5的一端伸入到筒狀針座1中且與筒狀針座1垂直,所述加藥管5靠近留置軟管2的一端,實際上,所述加藥管和筒狀針座一體成型,是通過注塑制成。加藥管5的管壁的兩側壁上設有相對應的側孔10,所述側孔10的直徑為0.5~1.0mm。所述兩個側孔10與筒狀針座1的內腔在同一軸線上,加藥管5的另一端與螺帽9螺紋連接,所述活塞6設在加藥管5內,推管7將活塞6與螺帽9聯接,分隔塞8設在螺帽9中。所述螺帽9端部的表面設有穿刺孔11,所述穿刺孔11的孔徑為1~2mm,加藥針穿過穿刺孔11、分隔塞8及活塞6向筒狀針座1內加藥。
所述穿刺針3的另一端從筒狀針座1的另一端穿入,經活塞6和側孔10穿過留置軟管2。
如圖4所示,當輸液時,使活塞6上移,將側孔打開,藥液從筒狀針座1的一端流向另一端,經留置軟管2輸給人體。
如圖5所示,當加藥時,將加藥針依次穿過穿刺孔11、分隔塞8、推管7和活塞6,從而將加的藥送入筒狀針座1內的空腔中。
如圖6所示,當抽血時,使活塞6下移,將側孔封閉,抽血針14從筒狀針座1的一端進入,穿過活塞6后,就可以向患者抽血了。
由以上可見,本專利是在現有的直型靜脈留置針(如圖1所示)的基礎上增設了多功能加藥器12,形成了本專利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本專利有多種功能,能做現有的留置針做不了的工作。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明之權利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