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鞋子的烘干裝置,包括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內頂部設有紫外線燈;所述殼體內設有安裝柱,安裝柱內設有第一空腔,所述安裝柱的底端延伸至殼體外部,且安裝柱底端通過進風管與熱風發生裝置相連通,所述安裝柱的外側壁上均勻安裝有若干個烘干柱,烘干柱均朝上傾斜設置,且烘干柱內設有第二空腔,第二空腔與第一空腔相連通,所述烘干柱上開設有若干通孔;所述殼體頂部設有循環管,循環管與進風管相連通,所述循環管上設有引風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鞋子的烘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柱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鞋子的烘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連通第二空腔與殼體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鞋子的烘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管內設有干燥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