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機床自動化上下料領域,具體是一種仿生上料裝置。
背景技術:
自動化(automation)是指機器設備、系統(tǒng)或過程(生產、管理過程)在沒有人或較少人的直接參與下,按照人的要求,經過自動檢測、信息處理、分析判斷、操縱控制,實現(xiàn)預期的目標的過程。自動化技術廣泛用于工業(yè)、農業(yè)、軍事、科學研究、交通運輸、商業(yè)、醫(yī)療、服務和家庭等方面。采用自動化技術不僅可以把人從繁重的體力勞動、部分腦力勞動以及惡劣、危險的工作環(huán)境中解放出來,而且能擴展人的器官功能,極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人類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在自動化加工領域,一般上料都是用機械手推片直接將料裝到主軸夾具上,但是上料精度不高,推擠力量不夠大,推料容易出現(xiàn)偏心,工件歪斜,造成零件加工精度低,甚至廢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仿生上料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仿生上料裝置,包括鉆孔刀座、推片固定塊、推桿、彈簧和檢測開關,所述鉆孔刀座上設有內孔,所述推片固定塊右端設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內設有密封圈,所述鉆孔刀座與推片固定塊通過圓柱與內孔配合連接,所述推桿設置在推片固定塊內,所述推桿右端設有螺紋孔,所述推桿為臺階式圓柱體,所述推桿一端穿過推片固定塊通過螺紋孔與螺栓固定連接,另一端通過與密封圈配合連接,所述推桿與推片固定塊之間設有彈簧,所述彈簧一端與推片固定塊內臺階空貼合連接,另一端與推桿上的圓柱臺階面貼合連接,所述推桿后端設有檢測開關。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推片固定塊為臺階式圓柱。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密封圈為倒v字形狀。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推桿左端為球型端面。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推片固定塊內設有臺階式內孔。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結構簡單,通過推桿的伸縮模擬人工上料動作,完成零件的定位矯正,結構簡單,成本低,且定位精度高。
附圖說明
圖1為仿生上料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仿生上料裝置中推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仿生上料裝置中推片固定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仿生上料裝置中鉆孔刀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仿生上料裝置,包括鉆孔刀座1、推片固定塊2、推桿3、彈簧4和檢測開關5,所述鉆孔刀座1上設有內孔,所述推片固定塊2為臺階式圓柱,所述推片固定塊2內設有臺階式內孔,所述推片固定塊2右端設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內設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為倒v字形狀,所述鉆孔刀座1與推片固定塊2通過臺階式圓柱與內孔配合連接,所述推桿3設置在推片固定塊2內,根據(jù)機床使用的鉆孔刀座1進行匹配,方便零件的采購,所述推桿3左端為球型端面,便于推料過程中實現(xiàn)零件的再次定位,在上料過程中使零件與推桿3前端實現(xiàn)萬向接觸,從而達到定心矯正的目的,所述推桿3右端設有螺紋孔,所述推桿3為臺階式圓柱體,所述推桿3一端穿過推片固定塊2通過螺紋孔與螺栓固定連接,另一端通過與密封圈配合連接,所述推桿3與推片固定塊2之間設有彈簧4,在推料過程中,不易使零件發(fā)生劃傷之類的事件發(fā)生,所述彈簧4一端與推片固定塊2內臺階空貼合連接,另一端與推桿3上的臺階圓柱貼合連接,所述推桿3后端設有檢測開關5。
本發(fā)明使用時,通過調整車床x向進給軸和刀座中心高,能夠精確地將推桿3的中心和夾具中心對正,當機械手將零件放入夾具后,機床z向絲杠帶動刀板上的推料裝置移動,推料裝置的推桿擠壓零件,將零件中心和夾具中心對正,推料裝置繼續(xù)擠壓夾具,推桿3受力向后繼續(xù)移動,擠壓力進一步增大,將零件端面貼合在夾具端面上,當推桿3后端被檢測開關5檢測到時,檢測開關5發(fā)出信號,夾具夾緊,即完成一次零件的矯正定位。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