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包括鏡體部分和手持部分,鏡體部分包括鏡面、鏡框和第一支臂,鏡面設于鏡框內,鏡框連接第一支臂的一端,第一支臂的另一端設于外螺紋,第一支臂通過外螺紋連接手持部分;
手持部分包括臂座、轉軸、第二支臂、推拉桿、柄體,柄體內設有用于容納第二支臂與推拉桿的空腔,柄體的空腔內設有導向板,導向板設有導向孔,導向孔內穿過有推拉桿,轉軸設有臂座和第二支臂,臂座和第二支臂形成有90°-180°角,臂座的端面設有凹槽,凹槽內設與第一支臂的外螺紋適配的內螺紋,柄體的端部設有軸座,軸座的中部設有圓孔,轉軸的兩端活動連接在軸座的圓孔的孔壁上,第二支臂穿過軸座的圓孔,且第二支臂的一個側面與柄體間設有復位扭簧,第二支臂的另一個側面與柄體間設有錐形塊,錐形塊連接在推拉桿的頂端,推拉桿的底端的一側設有傳動齒,推拉桿的底端的另一側設有限位邊槽,限位邊槽的槽底形成滑動平面,滑動平面設于滑動平臺上,滑動平臺連接在柄體上并設有柄體的空腔內,傳動齒嚙合有手控部或電控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鏡面采用不銹鋼平光鏡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電控部包括微型電機、控制器、傳動齒輪、開關按鈕一、開關按鈕二,傳動齒嚙合有傳動齒輪,傳動齒輪設于微型電機的轉軸上,微型電機通過控制器連接有電源,控制器分別連接有開關按鈕一、開關按鈕二,開關按鈕一、開關按鈕二設于柄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電源采用可充電式電源,電源設有充電接口。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還包括LED照明組件,LED照明組件包括LED光源、接片一、接片二、照明按鈕,接片一設于第一支臂的端部,LED光源設于第一支臂的另一端部,LED光源通過導線連接接片一,接片二設于臂座的凹槽內,接片二通過照明按鈕連接電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手控部包括推鈕和卡齒板,卡齒板的底端設有用于嚙合傳動齒的定位卡齒,卡齒板的頂端連接推鈕,柄體設有用于推鈕移動的導向條形孔。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多角度可調節式口鏡,其特征在于:包括噴氣組件,噴氣組件包括乳膠打氣球、導氣軟管、噴氣嘴,第一支臂設有通氣道一,噴氣嘴設于第一支臂的端部并連通有通氣道一的一端,通氣道一的另一端連通通氣口,通氣口通過螺紋連接有轉接頭一,導氣軟管的一端連通轉接頭一,導氣軟管的另一端連通轉接頭二,轉接頭二設于柄體的端部并通過螺紋連通通氣道二,通氣道二設于柄體內,通氣道二通過進氣軟管連通乳膠打氣球,乳膠打氣球設于柄體端部的空腔內,柄體設有用于按壓乳膠打氣球的按壓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