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體、內膽、密封蓋和制冷裝置;
所述密封蓋設置在所述外殼體的頂端;
所述內膽可移動的設置在所述外殼體的內部;
所述密封蓋上設有噴管,所述噴管的入口伸入到所述內膽的底部,所述噴管的出口處設有噴頭和噴頭閥門;
所述密封蓋上設有能夠控制所述內膽內部壓力大小的控制裝置;
所述制冷裝置設置在所述內膽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冷裝置包括冷凝機組、節流閥和蒸發器;
所述蒸發器設置在所述外殼體與所述內膽之間的空隙中;
所述冷凝機組設置在所述外殼體外部;
所述冷凝機組、所述節流閥和所述蒸發器之間通過銅管依次相連構成回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凝機組包括壓縮機和冷凝器;
所述壓縮機和所述冷凝器通過銅管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呈環形管狀貼于所述外殼體內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增壓閥和減壓閥;
所述增壓閥和所述減壓閥均固結于所述密封蓋上端,另一側與所述內膽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管與所述密封蓋通過螺紋固結;
所述噴頭與所述噴管通過螺紋固結;
所述噴頭閥門與所述噴管通過螺紋固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管的入口處設有過濾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體和所述密封蓋的內壁均設有保溫層;
且所述內膽的材質為導熱材質。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蓋與所述外殼體通過螺紋連接;
所述內膽上端與所述密封蓋齊平;
所述密封蓋上還設有手柄。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病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體的外壁上設有控制所述制冷裝置的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