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婦產科手術器械技術領域,更具體的是涉及一種安全型產鉗。
背景技術:
在產科產房手術過程中,胎兒的分娩經常需要醫生通過助產器材來對待產孕婦進行輔助分娩,普通的產鉗為左右二葉形,使用時,將產鉗的左右二葉放在胎兒的耳部,然后用力幫助胎兒娩出,使用過程中,關鍵是找準胎兒的位置,不要損傷胎兒的面部和耳朵等,這給助產手術帶來一定程度上的負擔。
在順產產婦分娩過程中,由于現有產鉗葉部較硬,新生兒頭部壓痕太深,產婦軟產道的裂傷較嚴重。
如何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成了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努力方向。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上述技術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安全性能高及使用方便的安全型產鉗。
本實用新型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具體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安全型產鉗,包括左鉗、右鉗和吸盤,所述的吸盤下設置有中空的負壓吸管,所述的負壓吸管外套設置有套筒,所述的套筒上設置有多對固定孔,負壓吸管上設有一對與固定塊,所述的左鉗和右鉗鉸軸設置在套筒上,所述的負壓吸管遠離吸盤的一端延伸出套筒,伸出套筒的負壓吸管身上設置有負壓表和卸氣閥,所述的左鉗和右鉗均包括鉗葉和鉗柄,所述的鉗葉為向內側彎曲的弧形結構,所述的鉗葉的頂部裝有微型攝像頭,鉗葉的中部均布有多個LED光源,所述的鉗葉外均套設有保護套。
進一步地,所述的保護套的厚度設置在0.5~1.2mm,所述的保護套是采用軟質硅膠制成。
進一步地,所述的負壓吸管末端設置有波紋接口。
進一步地,所述的左鉗和右鉗的鉗葉均為非金屬材料。
進一步地,所述的左鉗和右鉗對稱的設置在套筒上,鉗柄上防滑凹槽。
進一步地,所述吸盤為上大下小的漏斗形。
進一步地,所述的吸盤采用無毒的柔性材料制成。
進一步地,所述的負壓吸管上設置有一個彈簧固定塊,彈簧固定塊與左鉗的鉗柄之間設置有彈簧件A,彈簧固定塊與右鉗的鉗柄之間設置有彈簧件B。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的保護套與鉗葉形狀一致,左鉗和右鉗的鉗葉均為非金屬材料,保護套是采用軟質硅膠制成,彈性高,厚度適中,可顯著降低胎兒面部挫傷、面部淤血和頭面部神經損傷等并發癥的發生率;不會對產鉗的操作帶來不便,對產婦產道的損傷小,安全可靠;
2、本實用新型的保護套是使用軟質硅膠制成,成本低,可作為一次性用品且使用方法簡單,適于廣泛推廣使用;
3、而且鉗葉的頂端設有微型攝像頭,并配有LED光源,對于情況比較復雜的產婦,亦可更加直觀地觀察子宮內部的情況,進而使醫生做出更加準確的判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負壓表,2-卸氣閥,3-彈簧件B,3-1-彈簧件A,4-防滑凹槽,5-鉗柄,6-套筒,7-負壓吸管,8-吸盤,9-右鉗,10-LED光源,11-微型攝像頭,12-保護套,13-左鉗,14-彈簧固定塊,15-鉗葉。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結合附圖和以下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1
如圖1和2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安全型產鉗,包括左鉗13、右鉗9和吸盤8,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盤8下設置有中空的負壓吸管7,所述的負壓吸管7外套設置有套筒6,所述的套筒6上設置有多對固定孔6-1,負壓吸管7上設有一對固定塊6-2,所述的左鉗13和右鉗9鉸接設置在套筒6上,所述的負壓吸管7遠離吸盤8的一端延伸出套筒6,伸出套筒6的負壓吸管7身上設置有負壓表1和卸氣閥2,所述的左鉗13和右鉗9均包括鉗葉15和鉗柄5,所述的鉗葉15為向內側彎曲的弧形結構,所述的鉗葉15的頂部裝有微型攝像頭11,鉗葉15的中部均布有多個LED光源10,所述的鉗葉15外均套設有保護套12。
所述的保護套12的厚度設置在0.5~1.2mm,所述的保護套12是采用軟質硅膠制成。
所述的左鉗13和右鉗9的鉗葉15均為非金屬材料。
本實施例中,保護套與鉗葉形狀一致,左鉗和右鉗的鉗葉均為非金屬材料,保護套是采用軟質硅膠制成,彈性高,厚度適中,可顯著降低胎兒面部挫傷、面部淤血和頭面部神經損傷等并發癥的發生率;不會對產鉗的操作帶來不便,對產婦產道的損傷小,安全可靠;保護套是使用軟質硅膠制成,成本低,可作為一次性用品且使用方法簡單,適于廣泛推廣使用;而 且鉗葉的頂端設有微型攝像頭,并配有LED光源,對于情況比較復雜的產婦,亦可更加直觀地觀察子宮內部的情況,進而使醫生做出更加準確的判斷。
實施例2
本實施例實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優化,具體是:
所述的負壓吸管7末端設置有波紋接口14。
所述的左鉗13和右鉗9對稱的設置在套筒6上,鉗柄5上防滑凹槽4。
所述吸盤8為上大下小的漏斗形。
所述的吸盤8采用無毒的柔性材料制成。
所述的負壓吸管7上設置有一個彈簧固定塊16,彈簧固定塊16與左鉗13的鉗柄5之間設置有彈簧件A3-1,彈簧固定塊16與右鉗9的鉗柄5之間設置有彈簧件B3。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為準,凡是運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同結構變化,同理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