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包括底座和椅子本體,所述椅子本體的底部設有與皮帶相連滑塊,所述底座上開有與所述滑塊相配合的導軌,所述導軌兩端分別設有皮帶的主動輪和從動輪,所述主動輪與皮帶驅動電機相連,所述底座的下表面通過第一連接軸和第二連接軸分別與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活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接軸和第二連接軸分別與第一驅動電機和第二驅動電機相連,所述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末端設有車輪,所述椅子本體的末端與折疊板的一側邊緣通過第三連接軸相連,所述第三連接軸與第三驅動電機相連,所述折疊板的下部設有通過第四連接軸相連的腳踏板,所述折疊板的下邊緣設有第三伸縮桿,所述第三伸縮桿末端設置有車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子本體包括椅背、坐墊和把手,所述椅背和坐墊通過第四連接軸相連,所述第四連接軸與第四驅動電機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帶驅動電機、第一驅動電機、第二驅動電機、第三驅動電機與第四驅動電機,以及第一伸縮桿、第二伸縮桿與第三伸縮桿均與控制器相連,所述控制器與輸入模塊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板的下部設有凹槽,使所述腳踏板可以容納其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內開有空腔,使所述皮帶的下半部分能容納其中。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爬樓功能的多功能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子本體在位于脖子的位置設有靠枕,所述靠枕兩側設有固定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