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聽力檢測設備,包括殼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輸入裝置,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用于供用戶輸入目標振動頻率;
振動驅動電路,設置在所述殼體內,與所述輸入裝置連接;所述振動驅動電路用于接收所述目標振動頻率并根據所述目標振動頻率生成相應的振動驅動信號;
振動裝置,設置在所述殼體的一端,用于與人體的頭部接觸;所述振動裝置與所述振動驅動電路連接,用于在所述振動驅動信號的控制下產生具有目標振動頻率的振動;以及
振動控制裝置,設置在所述殼體上,與所述振動驅動電路連接;所述振動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振動驅動電路將所述振動驅動信號發送給所述振動裝置,以對人體的骨傳導聽力進行檢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裝置還用于供用戶輸入目標振動強度;所述振動驅動電路用于根據所述目標振動強度和所述目標振動頻率生成振動驅動信號;所述振動裝置用于根據所述振動驅動信號產生具有目標振動頻率和強度的振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驅動電路包括微控制器、按鍵控制電路、振動調節電路、數模轉換電路和信號驅動電路;所述按鍵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微控制器、所述振動控制裝置連接;所述振動調節電路分別與所述輸入裝置、所述微控制器連接;所述數模轉換電路分別與所述微控制器、所述信號驅動電路連接;所述信號驅動電路還與所述振動裝置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所述振動驅動電路還包括顯示控制電路;所述顯示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微控制器和所述顯示裝置連接,用于控制所述顯示裝置顯示用戶輸入的目標振動頻率。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開關按鍵;所述振動驅動電路還包括電源電路;所述電源電路與所述微控制器連接;所述按鍵控制電路還與所述開關按鍵連接;所述開關按鍵用于開啟或者關閉所述聽力檢測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遠離所述振動裝置的一端還設置有電池倉,用于容納電池;所述電源電路還與所述電池倉連接,以對所述電池的輸出電能進行處理后輸出給所述微控制器。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驅動電路還包括耳機驅動電路和輸出裝置;所述耳機驅動電路分別與所述微控制器、所述輸出裝置連接,用于生成耳機驅動信號并通過所述輸出裝置輸出;所述耳機驅動信號用于驅動耳機產生預設振動頻率和強度的振動,以對氣導聽力進行檢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裝置包括音頻輸出接口和藍牙傳輸裝置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裝置包括固定裝置和電磁線圈振子;所述電磁線圈振子相對于所述固定裝置運動從而產生振動;所述固定裝置與殼體接觸的一面還固定設置有金屬質量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聽力檢測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檢測端和手持端;所述手持端設置成手柄狀;所述振動裝置設置在所述檢測端;所述輸入裝置和所述振動控制裝置設置在所述手持端的殼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