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器械,具體涉及一種靜脈采血裝置。
背景技術:
靜脈采血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采血方式,其中一種方式是直接將采血針刺入靜脈血管內,然后利用負壓將血壓輸送至采血吸管內。這種靜脈采血結構比較簡單,但是對操作人員的技能要求較高,在操作時,很容易出現采血針刺不到位的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靜脈采血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一種靜脈采血裝置,包括采血吸管、靜脈采血針、導向針套及連接座;
所述導向針套的一端與所述連接座固定連接,且另一端設置為針尖結構;
所述導向針套內設置有導向針槽,所述導向針槽貫通整個導向針套,所述導向針套的外表面設置有條形槽,所述條形槽處設置有滑塊;
所述靜脈采血針設置于所述導向針槽內,所述靜脈采血針的針尖部從所述導向針套的針尖端穿出,所述滑塊擠壓并固定在所述靜脈采血針上;
所述連接座內設置有彈性驅動腔、緩沖腔、軟質連接管、彈簧和硬質連接管,所述軟質連接管位于所述緩沖腔內,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彈性驅動腔內,所述靜脈采血針經過所述彈性驅動腔穿至所述彈性驅動腔內并與所述軟質連接管的一端連接,所述軟質連接管的另一端通過所述硬質連接管與所述采血吸管連通,所述硬質連接管固定于所述連接座內,所述彈簧套在所述靜脈采血針上,所述靜脈采血針固定設置有推板,所述彈簧卡裝于所述推板與所述彈性驅動腔內壁之間。
優選地,所述連接座由前連接座和后連接座組成,所述彈性驅動腔和所述緩沖腔的一部分均設置于所述前連接座中,所述硬質連接管和所述緩沖腔的另一部分設置于所述后連接座內。
優選地,所述后連接座還設置有凹槽,所述硬質連接管的一端穿入所述述緩沖腔內并與所述軟質連接管連接,所述硬質連接管的另一端凸顯于所述凹槽內,所述采血吸管卡裝于所述凹槽內并與所述硬質連接管連通。
優選地,所述前連接座與所述后連接座通過塑料螺釘對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實用新型可利用導向針套初始確定靜脈血管的位置,然后在彈簧的作用下快速將靜脈采血針推送并刺入已確定好的靜脈血管中,此時便可利用負壓將血液輸送至采血吸管內,整個操作過程簡單,使用非常方便,能夠有效的避免因操作者抖動而不能準確刺入的情況。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靜脈采血裝置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中:1-采血吸管,2-前連接座,3-后連接座,4-凹槽,5-導向針套,6-條形槽,7-靜脈采血針,8-滑塊,9-導向針槽,10-硬質連接管,11-軟質連接管,12-緩沖腔,13-彈簧,14-推板,15-彈性驅動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采血吸管1、靜脈采血針7、導向針套5及連接座;
導向針套5的一端與連接座固定連接,且另一端設置為針尖結構,通過導向針套5的針尖部可先對靜脈血管準確定位;
導向針套5內設置有導向針槽9,導向針槽9貫通整個導向針套5,導向針套5的外表面設置有條形槽6,條形槽6處設置有滑塊8;
靜脈采血針7設置于導向針槽9內,靜脈采血針7的針尖部從導向針套5的針尖端穿出,滑塊8擠壓并固定在靜脈采血針7上;
連接座內設置有彈性驅動腔15、緩沖腔12、軟質連接管11、彈簧13和硬質連接管10,軟質連接管11位于緩沖腔12內,彈簧13設置于彈性驅動腔15內,靜脈采血針7經過彈性驅動腔15穿至彈性驅動腔15內并與軟質連接管11的一端連接,軟質連接管11的另一端通過硬質連接管10與采血吸管1連通,硬質連接管10固定于連接座內,彈簧13套在靜脈采血針7上,靜脈采血針7固定設置有推板14,彈簧13卡裝于推板14與彈性驅動腔15內壁之間。
為了能夠便于清洗或更換連接座及其內部的部件,連接座由前連接座2和后連接座3組成,彈性驅動腔15和緩沖腔12的一部分均設置于前連接座2中,硬質連接管10和緩沖腔12的另一部分設置于后連接座3內。
為了能夠使得采血吸管1與連接座構成一個結構穩定的整體,后連接座3還設置有凹槽4,硬質連接管10的一端穿入述緩沖腔12內并與軟質連接管11連接,硬質連接管10的另一端凸顯于凹槽4內,采血吸管1卡裝于凹槽4內并與硬質連接管10連通。
為了便于拆裝連接座,前連接座2與后連接座3通過塑料螺釘對接。
本實用新型靜脈采血裝置的工作原理如下:
在使用時,首先將滑塊8向后滑動,將靜脈采血針7的針頭收入導向針套5內;
然后利用導向針套5的針尖部定位,使得導向針套5的導向針槽9前端能夠準確對準靜脈血管,由于導向針套5比靜脈采血針7粗,因此其針尖部沒有靜脈采血針7的針尖部尖,從而能夠控制導向針套5的針尖部不會刺入皮膚內;
此時將滑塊8放開,在彈簧13的作用下,靜脈采血針7便沿著導向針槽9快速向前移動,從而靜脈采血針7能夠準確的刺入靜脈血管;
在負壓的作用下,血液依次經過靜脈采血針7、軟質連接管11、硬質連接管10,并最終進入采血吸管1內。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