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醫療器械,特別是涉及骨外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1、通常,當發生骨折或骨裂時,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在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之間發生骨折或骨裂)之間會發生錯位。目前在治療骨折或骨裂患者時,一般采用的方式是在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上分別固定上固定針,使兩處的固定針均和骨外固定裝置連接,通過骨外固定裝置調節兩處固定針的相對位置,使二者在xyz三個方向相對移動和轉動(6個自由度),從而牽拉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使二者的相對位置恢復正常。然而,相關技術中,一些骨外固定裝置在實現上述6個自由度的相對運動時,很難通過一次調整就實現較好的復位效果,經常需要進行二次甚至多次調整,操作起來較為復雜。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骨外固定裝置,以解決相關技術中需要二次甚至多次調整,導致操作復雜的問題。
2、一種骨外固定裝置,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
3、基座;
4、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用于固定在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一者,所述第一固定件活動連接于所述基座沿第一方向的一端,以使所述第一固定件能夠相對所述基座繞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轉動,所述第一方向為所述近端骨骼與所述遠端骨骼的排布方向,且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三方向任意二者垂直;
5、固定組件,用于固定在所述近端骨骼和所述遠端骨骼中的另一者,所述固定組件活動連接于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一方向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端,以使所述固定組件能夠相對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移動,且能夠相對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和繞所述第一方向轉動。
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連接部以及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桿部,所述連接部連接于所述桿部靠近所述基座的一端,所述連接部與所述基座球鉸連接,所述桿部用于和所述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一者連接。
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基座的第一鎖緊件,所述基座靠近所述連接部的一端設有凹陷部,所述連接部伸入所述凹陷部內且二者呈球面配合,所述第一鎖緊件與所述基座未鎖緊時,所述連接部能夠在所述凹陷部內轉動,所述第一鎖緊件與所述基座鎖緊時,所述第一鎖緊件抵接于所述連接部,以限制所述連接部轉動。
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連接部的外表面設有縱橫交錯的第一網狀標識,所述基座背離所述固定組件的一端設有位于所述凹陷部外側的第一指針。
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固定組件包括調節件與第二固定件,所述調節件活動連接于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一方向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端,以使所述調節件能夠相對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移動,所述第二固定件用于固定在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另一者,且所述第二固定件活動連接于所述調節件,以使所述第二固定件能夠相對所述調節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和繞所述第一方向轉動。
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具有鎖定狀態與解鎖狀態的第二鎖緊件,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所述第二固定件插入所述調節件;所述解鎖狀態下,所述第二固定件能夠相對于所述調節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和繞所述第一方向轉動;所述鎖定狀態下,所述第二鎖緊件穿過所述調節件并抵接于所述第二固定件。
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件的外周面設有縱橫交錯的第二網狀標識,所述調節件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端設有第二指針。
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基座的第三鎖緊件,所述第三鎖緊件與所述基座鎖緊時將所述調節件鎖緊,以限制所述調節件相對所述基座運動,所述第三鎖緊件與所述基座未鎖緊時,所述調節件能夠相對所述基座沿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移動。
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基座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端設有臺階孔,所述臺階孔具有臺階面,所述調節件包括調節環,以及凸設于所述調節環外周面的凸臺,所述第二固定件穿設于所述調節環,所述第三鎖緊件與所述基座鎖緊時,所述凸臺被鎖緊于所述第三鎖緊件與所述臺階面之間。
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凸臺的端面上設有指向所述第二方向的第三指針,以及指向所述第三方向的第四指針,所述臺階面設有沿所述第二方向間隔排布的多根第二方向標識線,以及沿所述第三方向間隔排布的多根第三方向標識線,所述第三指針能夠對準所述第二方向標識線,所述第四指針能夠對準所述第三方向標識線。
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用于固定在所述近端骨骼和所述遠端骨骼中一者的第一固定針,所述固定組件包括用于固定在所述近端骨骼和所述遠端骨骼中另一者的第二固定針。
16、上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基座、第一固定件與固定組件,通過第一固定件實現與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一者的連接,通過固定組件實現與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另一者的連接。第一固定件活動連接于基座沿第一方向一端,以使第一固定件能夠相對基座繞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轉動;固定組件活動連接于基座沿第一方向背離第一固定件的一端,以使固定組件能夠相對基座沿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移動,以及相對基座沿第一方向移動和繞第一方向轉動。如此,便能實現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在第一方向、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上的相對移動,以及繞第一方向、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的相對轉動,也即實現了二者6個自由度的相對運動。在該裝置中,當需要進行如上6個自由度的相對運動時,只需讓第一固定件相對基座繞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轉動,并讓固定組件相對基座沿第一方向移動和繞第一方向轉動,以及相對基座沿第二方向和第三方向移動,即可消除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在6個方向上的位置偏差,使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恢復正常位置,無需進行反復調整,操作相對簡單。此外,上述調節過程中,幾處調節相對獨立,不會因其中一處調節而影響其他方向的位置,調節的精確度更高,操作難度更低。
1.一種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200)包括連接部(220)以及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桿部(210),所述連接部(220)連接于所述桿部(210)靠近所述基座(100)的一端,所述連接部(220)與所述基座(100)球鉸連接,所述桿部(210)用于和所述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一者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基座(100)的第一鎖緊件(710),所述基座(100)靠近所述連接部(220)的一端設有凹陷部(110),所述連接部(220)伸入所述凹陷部(110)內且二者呈球面配合,所述第一鎖緊件(710)與所述基座(100)未鎖緊時,所述連接部(220)能夠在所述凹陷部(110)內轉動,所述第一鎖緊件(710)與所述基座(100)鎖緊時,所述第一鎖緊件(710)抵接于所述連接部(220),以限制所述連接部(220)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220)的外表面設有縱橫交錯的第一網狀標識(221),所述基座(100)背離所述固定組件的一端設有位于所述凹陷部(110)外側的第一指針(130)。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組件包括調節件(300)與第二固定件(400),所述調節件(300)活動連接于所述基座(100)沿所述第一方向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200)的一端,以使所述調節件(300)能夠相對所述基座(100)沿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移動,所述第二固定件(400)用于固定在近端骨骼和遠端骨骼中的另一者,且所述第二固定件(400)活動連接于所述調節件(300),以使所述第二固定件(400)能夠相對所述調節件(300)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和繞所述第一方向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具有鎖定狀態與解鎖狀態的第二鎖緊件,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的所述第二固定件(400)插入所述調節件(300);所述解鎖狀態下,所述第二固定件(400)能夠相對于所述調節件(300)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和繞所述第一方向轉動;所述鎖定狀態下,所述第二鎖緊件穿過所述調節件(300)并抵接于所述第二固定件(40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400)的外周面設有縱橫交錯的第二網狀標識(410),所述調節件(300)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200)的一端設有第二指針(312)。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外固定裝置包括可拆卸連接于所述基座(100)的第三鎖緊件(720),所述第三鎖緊件(720)與所述基座(100)鎖緊時將所述調節件(300)鎖緊,以限制所述調節件(300)相對所述基座(100)運動,所述第三鎖緊件(720)與所述基座(100)未鎖緊時,所述調節件(300)能夠相對所述基座(100)沿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00)背離所述第一固定件(200)的一端設有臺階孔(140),所述臺階孔(140)具有臺階面(143),所述調節件(300)包括調節環(310),以及凸設于所述調節環(310)外周面的凸臺(320),所述第二固定件(400)穿設于所述調節環(310),所述第三鎖緊件(720)與所述基座(100)鎖緊時,所述凸臺(320)被鎖緊于所述第三鎖緊件(720)與所述臺階面(143)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320)的端面上設有指向所述第二方向的第三指針(321),以及指向所述第三方向的第四指針(322),所述臺階面(143)設有沿所述第二方向間隔排布的多根第二方向標識線(1431),以及沿所述第三方向間隔排布的多根第三方向標識線(1432),所述第三指針(321)能夠對準所述第二方向標識線(1431),所述第四指針(322)能夠對準所述第三方向標識線(1432)。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骨外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200)包括用于固定在所述近端骨骼和所述遠端骨骼中一者的第一固定針(500),所述固定組件包括用于固定在所述近端骨骼和所述遠端骨骼中另一者的第二固定針(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