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滑板車,包括主踏板(1)、包裹有輪胎的左輪轂電機(2)和右輪轂電機(3)、控制器(4)以及若干個蓄電池(5),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4)和蓄電池(5)設置于主踏板(1)的內部,所述的左輪轂電機(2)和右輪轂電機(3)分別設置于主踏板(1)前端的兩側部,所述主踏板(1)的后端通過旋轉軸(6)連接有可旋轉的副踏板(7),所述副踏板(7)的下表面安裝有萬向輪(8),所述的若干個蓄電池(5)給左輪轂電機(2)和右輪轂電機(3)供電,主踏板(1)內部還設置有可感應主踏板(1)和副踏板(7)受力位置的感應器(9),感應器(9)可將收集到的受力位置的信號傳輸至控制器(4),控制器(4)可根據此信號控制左轂電機和右輪轂電機(3)前進、后退以及轉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踏板(1)的內部還設置有可與外部設備對接的藍牙接收器(11),所述的藍牙接收器(11)可將信號傳輸至控制面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輪轂電機(2)和右輪轂電機(3)的中心部均具有與主踏板(1)連接的連接軸(12),所述左輪轂電機(2)和右輪轂電機(3)的連接軸(12)分別從主踏板(1)的左右兩側伸入主踏板(1)的內部,所述的連接軸(12)與主踏板(1)之間通過可插拔的卡銷(13)固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踏板(1)的后端部設置有密封蓋(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踏板(1)的內部還設置有左右分布的兩個可保護電流的電池充電保護板(15),所述的兩個電池充電保護板(15)的后端均設置有可供若干個蓄電池(5)插拔連接的電池接口(1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踏板(1)的側部設置有可供蓄電池(5)充電的充電接口(1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輪轂電機(2)的輪胎、右輪轂電機(3)的輪胎以及萬向輪(8)的底部均位于同一水平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