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應用,尤其涉及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1、在基于二維和/或三維虛擬環境的應用程序中,用戶可以操控虛擬環境中的虛擬對象進行行走、奔跑、攀爬、射擊、格斗等動作,并且多個用戶可以在線組隊在同一虛擬環境中協同完成某項任務。
2、相關技術中,虛擬對象的攻擊技能可以是在釋放多個投射物之后,通過回收實現二次傷害的機制。通常在投射物被釋放之后,會在虛擬環境中顯示投射物的虛擬模型,當投射物的數量較多時,容易造成屏幕遮擋,并且在虛擬對象需要回收投射物時,需從虛擬環境中逐一尋找投射物的虛擬模型,導致無法及時、準確獲知投射物的回收情況。
3、此外,用戶可能需在控制虛擬對象執行動作的同時,對投射物的回收情況進行預估,易造成操作的混亂,導致人機交互效率降低。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至少提供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以克服上述至少一種缺陷。
2、第一方面,本申請示例性實施例提供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通過終端設備提供圖形用戶界面,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有所述游戲的至少部分的虛擬場景,所述虛擬場景中包括由所述終端設備控制的虛擬對象,所述虛擬對象配置有目標游戲技能,所述方法包括:響應于針對所述目標游戲技能的第一釋放指令,控制所述虛擬對象在所述虛擬場景中射出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并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所述指定數量的道具標識;其中,每一所述道具標識對應于一所述虛擬道具;響應于所述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被射出,基于被射出的虛擬道具在所述虛擬場景中的道具狀態,控制更新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的所述道具標識,以指示所述虛擬道具對應的道具狀態是否滿足指定的道具回收條件。
3、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裝置,通過終端設備提供圖形用戶界面,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有所述游戲的至少部分的虛擬場景,所述虛擬場景中包括由所述終端設備控制的虛擬對象,所述虛擬對象配置有目標游戲技能,所述裝置包括:釋放控制模塊,響應于針對所述目標游戲技能的第一釋放指令,控制所述虛擬對象在所述虛擬場景中射出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并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所述指定數量的道具標識;其中,每一所述道具標識對應于一所述虛擬道具;標識更新模塊,響應于所述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被射出,基于被射出的虛擬道具在所述虛擬場景中的道具狀態,控制更新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的所述道具標識,以指示所述虛擬道具對應的道具狀態是否滿足指定的道具回收條件。
4、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存儲介質和總線,所述存儲介質存儲有所述處理器可執行的機器可讀指令,當電子設備運行時,所述處理器與所述存儲介質之間通過總線通信,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機器可讀指令,以執行上述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的步驟。
5、第四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運行時執行上述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的步驟。
6、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能夠在界面上直觀、準確地反饋虛擬道具的道具狀態,有助于玩家對虛擬道具的回收情況及時掌控。
7、為使本申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1.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終端設備提供圖形用戶界面,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有所述游戲的至少部分的虛擬場景,所述虛擬場景中包括由所述終端設備控制的虛擬對象,所述虛擬對象配置有目標游戲技能,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中滿足所述指定的道具回收條件的目標虛擬道具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游戲技能被配置為控制所述虛擬對象在所述虛擬場景中呈預設散射狀發射所述指定數量的虛擬道具,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道具標識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的標識方位對應于一虛擬道具在所述虛擬場景中的道具方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被射出的虛擬道具在所述虛擬場景中的道具狀態,控制更新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的顯示的所述道具標識,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每個虛擬道具在所述虛擬場景中的道具位置與所述虛擬對象的視野范圍之間的位置關系,控制更新在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的所述道具標識,包括: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形用戶界面還包括一準星,所述準星用于指示所述虛擬對象的瞄準方向,所述指定數量的道具標識被顯示在所述準星的周側。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針對所述目標游戲技能的第二釋放指令通過以下方式中的至少一項被產生: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形用戶界面還包括一計時標識,所述計時標識用于指示所述技能釋放倒計時的進度,所述計時標識被顯示在所述指定數量的道具標識的周側。
13.一種游戲中的信息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終端設備提供圖形用戶界面,所述圖形用戶界面上顯示有所述游戲的至少部分的虛擬場景,所述虛擬場景中包括由所述終端設備控制的虛擬對象,所述虛擬對象配置有目標游戲技能,所述裝置包括:
14.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處理器、存儲介質和總線,所述存儲介質存儲有所述處理器可執行的機器可讀指令,當電子設備運行時,所述處理器與所述存儲介質之間通過總線通信,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機器可讀指令,以執行如權利要求1至12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驟。
1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運行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至12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