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將竹筒放入第一浸泡液中,于溫度50℃~60℃下進行一次浸泡1~2天;
步驟二、將一次浸泡后的竹筒進行冷凍處理;
步驟三、將冷凍后的竹筒置于第二浸泡液中,于溫度50℃~60℃進行二次浸泡1小時~3小時,得到竹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所述第一浸泡液由鹽酸、氯化鈉、水按照質量比為2:1:20的比例混合制得。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所述冷凍處理的條件為:溫度-10℃~-5℃冷凍15~20分鐘。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所述第二浸泡液由無水乙醇、硫磺、硬脂酸鋅以及水按照質量比為2:1:4:20的比例混合制得。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三之后還包括:
步驟四、干燥經過二次浸泡的竹筒;
步驟五、將干燥后的竹筒經開片和定型,得到所述竹片。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五之后還包括:
步驟六、將所述竹片于溫度100~120℃下炭化2~3小時,之后以降溫速率20~30℃/min降溫至30~40℃,再以升溫速率10~15℃升溫至115~130℃下炭化2~3小時,然后再以升溫速率2~5℃升溫至136~140℃炭化1~2小時。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竹工藝品編織用竹片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一之前還包括:
步驟A、沿所述竹筒的軸向在其表面開設若干條深度為0.5~1cm的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