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家電設備,所述家電設備包括彼此之間由纜線(2)連接的蒸汽發生基部(1)和熨燙和/或熨平裝置(3),所述基部(1)被線纜(4)供電,所述線纜(4)用于與家用電網連接,所述線纜(4)包括端部,所述端部配備有連接器(41),所述連接器(41)允許將所述線纜(4)與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電連接,所述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被所述基部(1)承載、且可從所述基部(1)的外部接觸,其特征在于,所述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設置在布置在所述基部(1)的下面(11)上的空腔(13)的底部,所述下面(11)包括凹槽(14),當所述線纜(4)與所述基部(1)連接時,所述線纜(4)定位在所述凹槽(14)中,所述凹槽(14)包括用于卡緊所述線纜(4)并且將所述線纜(4)保持在所述凹槽(14)中的機構(14A,14B)。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卡緊所述線纜(4)的所述機構(14A,14B)包括肋(14B),所述肋(14B)在所述凹槽(14)的內部在所述凹槽的側部延伸,所述肋(14B)按壓所述線纜(14)以便將其保持在保持鉤(14A)的下面,所述保持鉤(14A)設置在所述凹槽(14)的邊緣處且在所述肋(14B)的對面。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線纜的端部的所述連接器(41)包括彎曲的頭部,并且所述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的位置適合于當所述連接器(41)僅部分地進入到所述連接器(12)中時,所述基部(1)至少部分地抵靠在所述連接器(41)的頭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4)傾斜地通向所述基部(1)的側面上,所述線纜(4)有利地朝向所述設備的后方定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線纜(4)相對于在所述凹槽(14)的出口處的側壁形成介于30°和60°之間、且優選地約為45°的角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4)通到凹頸(17)中,所述凹頸(17)布置在所述基部(1)的側壁上,所述凹頸適合于收納所述線纜(4)以便其存放,所述凹頸(17)在所述基部(1)的整個周邊上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1)包含用于產生壓力下的蒸汽的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線纜(4)的端部處的所述連接器(41)是母連接器,并且由所述基部(1)承載的所述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是公連接器。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形狀互補的連接器(12)被支撐件(5)承載,所述支撐件(5)嵌裝在所述基部(1)中,所述支撐件(5)還支撐所述設備的用于被所述線纜(4)供電的至少一個部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5)支撐所述設備的控制面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