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屬于橫機底板中的一個部件。
背景技術:
目前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通常采用電磁鐵來進行控制,電磁鐵與導軌之間有摩擦,大大減少了部件的使用壽命,降低了控制精度,且運行過程中的噪音大,如公開日為2012年11月07日,公開號為CN202519433U的中國專利中,公開的一種橫機電磁選針三角編織機構就是采用電磁鐵來進行控制的。現在也有其他結構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如公開日為2009年12月16日,公開號為CN101603239的中國專利中,公開的橫機選針三角控制裝置采用固定式結構的選針三角,雖然具有結構簡單的優點,但是使用不夠靈活,適用面較窄。
此外,在雙系統橫機底板中,通常采用同一套選針三角控制裝置同時來對兩套選針三角進行控制,當雙系統橫機底板中只需單套選針三角進行運行時,另一套選針三角會出現空轉的現象,增加了能耗,設備利用率不高。
現在還沒有一種結構設計合理,性能穩定,控制精度高,使用靈活的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性能穩定,控制精度高,使用靈活的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包括選針母板和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每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均包括左固定座、右固定座、左起針三角、右起針三角、左起針三角軸、右起針三角軸、左滑塊、右滑塊和滑條,所述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均固定在選針母板上,所述左固定座設置有相互連通的左滑槽和左滑動孔,所述右固定座設置有相互連通的右滑槽和右滑動孔,所述左起針三角固定在左起針三角軸的一端,所述左起針三角軸套裝在左固定座的左滑動孔中,所述左滑塊固定在左起針三角軸的壁面,該左滑塊位于左固定座的左滑槽中,所述右起針三角固定在右起針三角軸的一端,所述右起針三角軸套裝在右固定座的右滑動孔中,所述右滑塊固定在右起針三角軸的壁面,該右滑塊位于右固定座的右滑槽中,所述滑條中設置有左導軌槽和右導軌槽,該滑條可滑動式連接在左固定座的左滑槽和右固定座的右滑槽中,所述左導軌槽和右導軌槽分別套在左滑塊和右滑塊上,其結構特點在于:每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還包括電機、電機座、聯動件、撥動件和連接塊,所述連接塊固定在滑條上,所述撥動件固定在連接塊上,所述電機通過電機座固定在選針母板上,所述聯動件固定在電機的主軸上,所述聯動件設置有撥動口,該撥動口套在撥動件上。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電機為步進電機。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聯動件為條狀結構,該聯動件與電機的主軸相固定的位置靠近聯動件的一端,所述撥動口位于聯動件的另一端。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左滑塊為圓柱形結構,該左滑塊的軸線和左起針三角軸的軸線垂直相交。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右滑塊為圓柱形結構,該右滑塊的軸線和右起針三角軸的軸線垂直相交。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連接塊固定在左導軌槽和右導軌槽之間的位置,所述聯動件位于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之間。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撥動件通過螺紋固定在連接塊上。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電機通過螺絲固定在電機座上,所述電機座通過螺絲固定在選針母板上。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所述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均通過螺絲固定在選針母板上。
一種使用所述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進行的控制方法,其特點在于:在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中,電機帶動聯動件左右擺動,聯動件帶動撥動件左右移動,撥動件帶動連接塊左右移動,連接塊帶動滑條在左滑槽和右滑槽中進行左右移動,滑條中的左導軌槽帶動左滑塊上下移動,左滑塊帶動左起針三角軸在左固定座的左滑動孔內進行上下移動,最終由左起針三角軸帶動左起針三角上下移動,實現左起針三角的選針功能;滑條中的右導軌槽帶動右滑塊上下移動,右滑塊帶動右起針三角軸在右固定座的右滑動孔內進行上下移動,最終由右起針三角軸帶動右起針三角上下移動,實現右起針三角的選針功能;當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均需要進行工作時,兩個電機分別獨立的驅動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當只需一個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時,一個電機驅動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此時,另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是處于停止運行的狀態的。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和效果:1、采用兩套電機進行獨立控制,使雙系統橫機在編織功能上有更多的選擇。可采用電器控制,獨立使用單個編織系統,也就是說,雙編織系統在特定的編織要求狀況下,可以只使用單個編織系統來完成編織,使回轉距可縮小近二分之一,編織效率可提高10-15%。2、采用兩個電機分別對兩套編織系統的選針三角進行獨立控制,使每套選針三角分別可進行獨立動作,使用步進電機對三角動作精確控制,在正常編織時,機頭的回轉矩將縮短30-40mm,在料坯兩端就可縮短60-80mm,使編織無效時間0.05秒/轉,編織效率可提高5~8%。3、采用電機控制選針三角,減去了原系統的磁鐵式機械控制,減去了機頭與導軌間的摩擦,使主電機的負荷更小,耗電更少。4、采用電機精確控制,使動作更加穩定,減少了誤操作的可能性。5、由于沒有了電磁鐵與導軌間的摩擦,噪音更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中的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均不在工作位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中左邊的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在工作位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中右邊的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在工作位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選針三角控制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選針三角控制機構的爆炸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下實施例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而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實施例。
實施例。
參見圖1至圖5,本實施例中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裝置包括選針母板1和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每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均包括左固定座2、右固定座3、左起針三角4、右起針三角5、左起針三角軸6、右起針三角軸7、左滑塊8、右滑塊9、電機10、電機座11、聯動件12、撥動件13、連接塊14和滑條15。
本實施例中的左固定座2和右固定座3均固定在選針母板1上,左固定座2設置有左滑槽21和左滑動孔22,左滑槽21和左滑動孔22相互連通,右固定座3設置有右滑槽31和右滑動孔32,右滑槽31和右滑動孔32相互連通。
本實施例中左起針三角4固定在左起針三角軸6的一端,左起針三角軸6套裝在左固定座2的左滑動孔22中,左起針三角軸6能夠沿左滑動孔22上下滑動,左滑塊8固定在左起針三角軸6的壁面,該左滑塊8位于左固定座2的左滑槽21中。
本實施例中的右起針三角5固定在右起針三角軸7的一端,右起針三角軸7套裝在右固定座3的右滑動孔32中,右起針三角軸7能夠沿右滑動孔32上下滑動,右滑塊9固定在右起針三角軸7的壁面,該右滑塊9位于右固定座3的右滑槽31中。
本實施例的滑條15中設置有左導軌槽151和右導軌槽152,左導軌槽151和右導軌槽152均不是直線形結構,這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為公知常識。滑條15連接在左固定座2的左滑槽21和右固定座3的右滑槽31中,滑條15可在左固定座2的左滑槽21和右固定座3的右滑槽31中滑動,左導軌槽151和右導軌槽152分別套在左滑塊8和右滑塊9上,左導軌槽151的水平移動和右導軌槽152的水平移動可以分別帶動左滑塊8的上下移動和右滑塊9的上下移動。
本實施例中的連接塊14固定在滑條15上,撥動件13固定在連接塊14上,電機10通過電機座11固定在選針母板1上,聯動件12固定在電機10的主軸上,聯動件12設置有撥動口121,該撥動口121套在撥動件13上。
通常情況下,本實施例中的電機10為步進電機。聯動件12為條狀結構,該聯動件12與電機10的主軸相固定的位置靠近聯動件12的一端,撥動口121位于聯動件12的另一端。左滑塊8為圓柱形結構,該左滑塊8的軸線和左起針三角軸6的軸線垂直相交。右滑塊9為圓柱形結構,該右滑塊9的軸線和右起針三角軸7的軸線垂直相交。連接塊14固定在左導軌槽151和右導軌槽152之間的位置,聯動件12位于左固定座2和右固定座3之間。撥動件13通過螺紋固定在連接塊14上。電機10通過螺絲固定在電機座11上,電機座11通過螺絲固定在選針母板1上。左固定座2和右固定座3均通過螺絲固定在選針母板1上。
本實施例中雙系統橫機底板中的選針三角控制方法如下:在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中,電機10帶動聯動件12左右擺動,聯動件12帶動撥動件13左右移動,撥動件13帶動連接塊14左右移動,連接塊14帶動滑條15在左滑槽21和右滑槽31中進行左右移動,滑條15中的左導軌槽151帶動左滑塊8上下移動,左滑塊8帶動左起針三角軸6在左固定座2的左滑動孔22內進行上下移動,最終由左起針三角軸6帶動左起針三角4上下移動,實現左起針三角4的選針功能;滑條15中的右導軌槽152帶動右滑塊9上下移動,右滑塊9帶動右起針三角軸7在右固定座3的右滑動孔32內進行上下移動,最終由右起針三角軸7帶動右起針三角5上下移動,實現右起針三角5的選針功能;當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均需要進行工作時,兩個電機10分別獨立的驅動兩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當只需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時,一個電機10驅動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進行工作,此時,另一個選針三角控制機構是處于停止運行的狀態的。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狀、所取名稱等可以不同,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結構所作的舉例說明。凡依據本實用新型專利構思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者簡單變化,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內。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結構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