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鋼絞線,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屬于高空作業裝備領域。
背景技術:
鋼絞線是由多根鋼絲絞合構成的鋼鐵制品,碳鋼表面可以根據需要增加鍍鋅層、鋅鋁合金層、包鋁層、鍍銅層、涂環氧樹脂等,由于鋼絞線的特殊性,常常用來做高空作業的吊繩原料。但現有的高空作業用的鋼絞繩,在當發生過度磨損導致鋼絞線斷裂時,并不能有很好的保護措施,從而導致危險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的現有的高空作業用的鋼絞繩,在當發生過度磨損導致鋼絞線斷裂時,并不能有很好的保護措施,從而導致危險的問題,提供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包括鋼絞線體、麻布體、鋼絞線、高炭鋼管、彈性環、聚氨酯彈性體、連接頭、第一連接環、第二連接環、螺母、速差自控器、第三連接環和卡頭,所述鋼絞線體的表面覆蓋一層所述麻布體,所述麻布體的內部包裹有所述鋼絞線,所述鋼絞線內部設置一根所述高炭鋼管,所述鋼絞線體的表面設置有所述彈性環,所述高炭鋼管的內部設置有所述聚氨酯彈性體,所述鋼絞線體的一端連接所述連接頭,所述連接頭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連接環,所述第一連接環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環連接到所述速差自控器的底端,并用所述螺母固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速差自控器的頂端設置所述第三連接環,所述第三連接環連接所述卡頭。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麻布體緊緊覆裹在所述鋼絞線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聚氨酯彈性體呈圓柱形,并緊緊貼覆在所述高炭鋼管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鋼絞線圍繞所述高炭鋼管旋轉纏繞。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是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在鋼絞線內安裝高炭鋼管有利于整個結構的承重力;設置聚氨酯彈性體,有利于當鋼絞線斷裂的時候,利用聚氨酯彈性體超強的彈性能連接整個裝置,起到保護的作用。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易于維護,具有很好的推廣使用價值。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鋼絞線體;2、麻布體;3、鋼絞線;4、高炭鋼管;5、彈性環;6、聚氨酯彈性體;7、連接頭;8、第一連接環;9、第二連接環;10、螺母;11、速差自控器;12、第三連接環;13、卡頭。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包括鋼絞線體1、麻布體2、鋼絞線3、高炭鋼管4、彈性環5、聚氨酯彈性體6、連接頭7、第一連接環8、第二連接環9、螺母10、速差自控器11、第三連接環12和卡頭13,鋼絞線體1的表面覆蓋一層麻布體2,麻布體2的內部包裹有鋼絞線3,鋼絞線3內部設置一根高炭鋼管4,鋼絞線體1的表面設置有彈性環5,高炭鋼管4的內部設置有聚氨酯彈性體6,鋼絞線體1的一端連接連接頭7,連接頭7的一端連接第一連接環8,第一連接環8通過第二連接環9連接到速差自控器11的底端,并用螺母10固定。
速差自控器11的頂端設置第三連接環12,第三連接環12連接卡頭13。有利于卡頭3固定在一個堅硬的位置,提供借力點。
麻布體2緊緊覆裹在鋼絞線3上。有利于分攤受力點,增大鋼絞線3的承重力。
聚氨酯彈性體6呈圓柱形,并緊緊貼覆在高炭鋼管4上。有利于當發生鋼絞線3斷裂時,對裝置的保護作用。
鋼絞線3圍繞高炭鋼管4旋轉纏繞。有利于鋼絞線3與高炭鋼管4的緊密結合。
具體原理:該裝置是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當需要高空作業時,將卡頭13卡在一個穩固的位置,將鋼絞線體1通過連接裝置連接到高空作業的人身體上,當發生急速下降是,速差自控器11可以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當發生鋼絞線3斷裂時,高炭鋼管4內的聚氨酯彈性體6可以利用其本身超強的彈性連接連接頭7,使高空作業人員不會掉落,保證其安全。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是一種用于高空作業的專業鋼絞線,在鋼絞線內安裝高炭鋼管有利于整個結構的承重力;設置聚氨酯彈性體,有利于當鋼絞線斷裂的時候,利用聚氨酯彈性體超強的彈性能連接整個裝置,起到保護的作用。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易于維護,具有很好的推廣使用價值。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