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電機、攪拌槳、支架和攪拌桶,所述的攪拌槳頂端與電機底部通過沖擊鉆接頭連接,攪拌桶設在攪拌槳外側;所述的攪拌槳與電機連接位置設有電機接頭,電機接頭與電機底部固定連接,電機接頭外側套有連接套,連接套通過第一插銷與連接環連接,連接環通過第二插銷與支架連接,所述的支架通過卡扣件與攪拌桶頂部緊扣連接;所述的電機接頭上還設有圓螺母,電機接頭外側還設有彈簧,彈簧的頂端與電機接頭頂部接觸,彈簧的末端與圓螺母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接頭分為上下兩部分,上半部分直徑大于下半部分直徑,電機接頭下半部分側壁上設有連接套安裝槽,底部設有外螺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圓螺母的內圈設有與外螺紋對應的內螺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套上設有2個第一插銷孔,連接環上設有2個第一插銷孔和2個第二插銷孔,第一插銷孔的連線與第二插銷孔的連線呈9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包括大圈、小圈、支架斜撐和連接桿,大圈上設有2個第二插銷孔,小圈設置在大圈的正下方,支架斜撐至少為3個,支架斜撐的頂端與大圈焊接連接,連接桿的數量與支架斜撐相同,連接桿的一端與小圈焊接連接,另一端與支架斜撐焊接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件包括兩個連接片以及設置在兩連接片之間的扳扣、連動銷和固定件,連接片分別通過第一轉動軸和第二轉動軸與連動銷和固定件鉸接,扳扣分別通過第三轉動軸和第四轉動軸與連動銷和固定件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5或6之一所述的一種建筑裝修裝飾用攪拌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斜撐中至少有1個與卡扣件焊接連接,其余支架斜撐的端部延長有向內的彎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