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湯鍋,包括不銹鋼材料制成的鍋體、鍋蓋、鍋耳,以及盛放湯料的煲湯附件;鍋體為深體鍋,其高度為300mm~500mm;其特征是:所述鍋蓋呈倒扣的鍋底結構,鍋蓋頂部設有支持鍋蓋穩定倒轉放置的圓蓋底,圓蓋底和鍋蓋之間設有一個過渡的頸部,頸部內設有通孔,通孔處設有膠塞,膠塞頂部設有拉環;煲湯附件為一個設置于鍋體內的空心球;空心球上設有若干交流孔;空心球包括盛放湯料的球體和蓋體,蓋體可開合地設于球體之上形成一個完整的球體,蓋體外側設有環鏈,環鏈穿過頸部內的通孔延伸到鍋體外,環鏈尾端可拆卸地連接在膠塞的底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鍋蓋的頸部設有可在頸部活動的側放腳撐,側放腳撐為扁平弧形結構,側放腳撐上端設有環抱頸部的圓孔,側放腳撐下端設有左右叉開的支撐結構,側放腳撐下端與鍋蓋邊緣平齊,側放腳撐的下端部為圓滑端面;鍋蓋扣上時,側放腳撐緊貼鍋蓋表面;鍋蓋側放時,側放腳撐離開鍋蓋表面打開,與鍋蓋邊緣形成鍋蓋的支撐,使鍋蓋保持側放不倒的姿態放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鍋蓋周向設有蓋沿,蓋沿與鍋蓋結合部位的外表面設有內陷的環形凹槽,環形凹槽外壁與鍋體的鍋口內壁接觸形成緊配合。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鍋耳為一對,它們左右對稱地設置于鍋體上端兩外側,鍋耳由鍋體外側傾斜向上延伸到鍋體的鍋口個側上方,即鍋耳的高度高于鍋體的高度;鍋耳包括兩根耳柄和耳把,兩根耳柄設在耳把兩邊,兩根耳柄下端固定在鍋體上;耳把上一側設有懸掛湯勺的開口卡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開口卡槽的開口朝外,為內低外高的傾余結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湯鍋還包括放置鍋體的保溫底座,鍋體和保溫底座為分體結構,保溫底座內設有加熱裝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湯鍋,其特征是:所述鍋體為由金屬復合材料制成,該金屬復合材料按不同金屬形成內中外三層復合分布,內層為不銹鋼,中間層為純銅,外層為不銹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