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包括食品制備容器、具有加熱功能的底座(1),所述食品制備容器包括外殼(2)、內膽(3)、上蓋(4)、內殼(5),所述底座(1)內適配裝有風扇(6)、熱源件(7),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2)適配安裝于底座(1)上,內膽(3)適配安裝于外殼(2)內,上蓋(4)適配安裝于內膽(3)的上端口并與內膽(3)形成封閉的烘烤腔體(8),內殼(5)適配安裝于烘烤腔體(8)內;所述底座(1)上設有熱源件(7)適配安裝的導向筒(9),外殼(2)內設有與導向筒(9)相通的導風管(10),內膽(3)的底部與側壁分別設有進風口(11),風扇(6)驅動風流流向熱源件(7)并形成有熱源風流,所述導向筒(9)、導風管(10)、烘烤腔體(8)、進風口(11)形成熱源風流往內殼(5)流動的熱源風流路徑(12);所述熱源件(7)上設有熱源風流在導向筒(9)內呈螺旋狀通向導風管(10)的不對稱設置的導向槽(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管(10)的出風端口上設有導向熱源風流走動及防止上方食物殘渣、油脂掉落用的防護導向罩(1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3)的內底面為能將熱源風流導向至內膽(3)上的空氣導向部位(15),內膽(3)的內側壁為能將熱源風流導向至內膽(3)上的圓弧側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向部位(15)為往內殼(5)底部的中央凸起的空氣導向圓弧凸部,導風管(10)設置于空氣導向圓弧凸部的最高端頭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殼(5)的底部與側壁分別為平面,或內殼(5)的底部與側壁分別為波紋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與外殼(2)之間設有間隙(16),外殼(2)的內壁與內膽(3)的外壁之間設有導風腔(17),外殼(2)的底部上設有與間隙(16)、導風腔(17)相通的入風口(18),外殼(2)的上部與內但的上部之間設有出風口(19),所述間隙(16)、入風口(18)、導風腔(17)、出風口(19)形成冷風流通路徑(2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設有用于調節及控制溫度的旋紐(21)與溫度控制器(22),旋紐(21)旋轉連接于底座(1)上,溫度控制器(22)安裝旋紐(21)上,熱源件(7)與溫度控制器(22)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熱源件(7)為云母發熱絲,或發熱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筒呈圓形設置,或呈螺旋形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制備食品的空氣烘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4)上設有高壓力排氣孔(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