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煎烤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10);
沿豎直方向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殼體(10)內的承載盤(20);
設置在所述殼體(10)和所述承載盤(20)之間的至少一組支撐機構組件(3),每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均包括兩個支撐機構(30),各所述支撐機構(30)均包括支撐桿(31)和設置在所述支撐桿(31)的兩端的兩個支座(32),同組內的兩個所述支撐桿(31)樞轉連接,各所述支撐桿(31)均通過兩個所述支座(32)分別與所述殼體(10)和所述承載盤(20)連接,同組內位于兩個所述支撐桿(31)的第一端的兩個所述支座(32)上分別設置有滑移長孔(321),兩個所述支撐桿(31)的第一端均樞轉連接在所述滑移長孔(321)內并可沿所述滑移長孔(321)滑動,且每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的具有所述滑移長孔(321)的兩個所述支座(32)分別與所述殼體(10)和所述承載盤(20)連接,而同組內位于兩個所述支撐桿(31)的第二端的兩個所述支座(32)與兩個所述支撐桿(31)的第二端樞轉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移長孔(321)沿水平方向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為多組,多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與所述承載盤(20)的多個連接點繞所述承載盤(20)的周向間隔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連接點繞所述承載盤(20)的周向等間隔地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為兩組,兩組所述支撐機構(30)呈角度設置在所述殼體(10)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兩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在豎直方向上交錯設置,且兩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在所述承載盤(20)上的投影具有交點。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兩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在水平方向上交錯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多組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在所述承載盤(20)上的投影順次首尾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煎烤機還包括彈簧(40),所述彈簧(40)沿豎直方向支撐在所述殼體(10)與所述承載盤(20)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為一組且沿所述煎烤機的中心線或對角線布置,所述彈簧(40)為多個,所述支撐機構組件(3)的兩側均布置有所述彈簧(40)。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煎烤機還包括緩沖導向組件,所述彈簧(40)套設在所述緩沖導向組件的外周側,且所述緩沖導向組件位于所述殼體(10)與所述承載盤(20)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煎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導向組件包括:
設置在所述殼體(10)的底面上的支撐座,所述支撐座具有沿豎直方向開設的容納孔;
可伸縮地設置在所述容納孔處的導向桿,所述導向桿的上端與所述承載盤(20)的底面連接,當所述導向桿被所述承載盤(20)向下壓迫運動時,所述導向桿的下端在所述容納孔內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