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日常用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床上書桌。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移動商務以及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人們在家里即可實現與外界世界的信息交換。為了提高舒適感,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在床上進行工作、閱讀或上網等活動。進行活動時,通常需要在床上放置小桌子,以承載書本或電腦的重量。目前常見的放置于床上使用的小桌子多包括桌板和可折疊或不可折疊的桌腿,該種小桌子使用方便,但是桌面可利用面積有限,無法滿足正常工作、閱讀或上網時所需要的全部要求,例如放置參考文件、水杯或零食,收集工作或娛樂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等問題。而且,在床上使用小桌子放置電腦時,小桌子通常距離電源較遠,需要拉出一條電源線給電腦供電,使用不便。此外,當光線狀況不佳的時候,需要在小桌子上放置臺燈,臺燈會額外占據桌上利用面積,使人們使用起來更感局促。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床上書桌。所述床上書桌的有效利用面積很大,具有臨時收納功能,放置水杯時無需擔心水杯傾倒打濕電腦、書本或床面,所述床上書桌的桌面高度和角度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同時還具有照明以及供電功能。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床上書桌,包括桌面單元、連接單元和支撐單元;
所述桌面單元包括桌面板和拓展板,所述桌面板為長方形板件,以所述長方形板件的兩寬度側為左右兩側,所述桌面板內部的右側設置有矩形空腔,所述矩形空腔向右延伸至所述桌面板的右側壁面,形成桌板開口;所述拓展板為矩形板,所述拓展板穿過所述桌板開口插設于所述矩形空腔內,所述拓展板的前后兩側面與所述矩形空腔的前后兩側壁面之間通過拉出鎖止滑軌相連接;
所述支撐單元包括第一支撐部和第二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包括相鄰接設置的充電電源和文具盒,所述充電電源設置于所述文具盒的后側并與所述文具盒共同組成矩形體結構,所述充電電源的頂面設置有多個充電接口,所述文具盒的頂面設置有文具盒開口;所述第二支撐部包括相鄰接設置的第一收納盒和第二收納盒,所述第二收納盒設置于所述第一收納盒的后側并與所述第一收納盒共同組成長方體結構,所述第一收納盒的頂部設置有第一開口,所述第二收納盒的頂部設置有第二開口;
所述連接單元包括四條調節桿,四條所述調節桿的上端分別與所述桌面板的底面的四角相鉸接,位于左側的兩條所述調節桿的下端分別插設在所述充電電源和所述文具盒右側的側壁內,位于右側的兩條所述調節桿的下端分別插設在所述第一收納盒和所述第二收納盒左側的側壁內。
進一步地,四條所述調節桿上等間距設置有多個尺寸相同的圓形插孔,所述充電電源、所述文具盒、所述第一收納盒和所述第二收納盒的側壁上分別設置有一個插銷,每個所述插銷分別與同其相對應的所述調節桿上的所述圓形插孔相適配。
進一步地,所述拓展板的右側外壁上設置有把手。
進一步地,所述床上書桌還包括照明燈和燈線,所述照明燈與所述充電電源通過所述燈線電連接,所述燈線外側包設有鵝頸管。
進一步地,所述床上書桌還包括立書板,所述立書板可拆卸設置于所述桌面板的后側壁的頂部邊緣,所述立書板與所述桌面板形成鈍角,所述鈍角的角度為110°-150°;所述立書板的底部設置有L形槽,所述L形槽的水平部的邊緣與所述立書板的底部邊緣相重合。
進一步地,所述L形槽的水平部的長度為1-2cm,所述L形槽的豎直部的長度為2-5cm。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所述床上書桌的桌面單元包括桌面板和拓展板,所述拓展板設置于所述桌面板的內部并通過拉出鎖止滑軌與所述桌面板相連,當桌面空間不足時,可以向右拉開所述拓展板,拓展桌面面積;
所述支撐單元包括第一支撐部和第二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包括充電電源和文具盒,所述充電電源上設置有多個插口,所述充電電源能夠為正在使用的移動電子設備供電,避免了由于電源位置限制造成的使用不便,提高了所述床上書桌使用的便利性;所述文具盒內可放置工作或學習過程中所需要的筆、直尺或橡皮等多種文具,需要時可直接取用,解決了文具放置于桌面占據空間且容易滾落的問題;所述第一收納盒和所述第二收納盒內的有效收納空間較大,可以分類放置工作、學習或娛樂過程中所需的體積較大的物體,例如書本、資料、水杯或零食等物品,所述第一收納盒和所述第二收納盒使得使用者能夠快速找到所需物品,其中放置的水杯或零食即使傾灑,也僅會打濕其所在的收納盒,而不會破壞桌面上的電子產品或書本,也不會對床面造成污染。
2、所述調節桿上等間距設置有多個尺寸相同的圓形插孔,所述充電電源、所述文具盒、所述第一收納盒和所述第二收納盒的側壁上的相應位置處分別設置有一個插銷,所述插銷和圓形插孔相配合,能夠分別改變每條所述調節桿的高度,從而根據使用者的需要調節桌面的高度。調節時,可將四條所述調節桿調節至相同高度,也可使位于前側的兩根所述調節桿的高度低于位于后側的兩根所述調節桿的高度,使桌面板的前側低于后側,避免使用者的脊椎過分彎曲,有利于提高所述床上書桌的使用舒適性。
3、所述桌面板的后側邊緣處還設置有立書板,所述立書板的底部設置有L形槽,所述立書板能夠用于直立放置部分較薄的對照資料或移動電子設備,避免資料全部平鋪于桌面上占據過多空間,進一步增大桌面的有效利用面積。
附圖說明
圖1是所述床上書桌的結構示意圖(拓展板收于桌面板內部);
圖2是所述床上書桌的結構示意圖(拓展板伸出)。
圖中:1、桌面板;2、拓展板;3、拉出鎖止滑軌;4、充電電源;5、文具盒;6、第一收納盒;7、第二收納盒;8、調節桿;9、插銷;10、照明燈;11、燈線;12、立書板;13、L形槽。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床上書桌,包括桌面單元、連接單元和支撐單元。
所述桌面單元包括桌面板1和拓展板2,所述桌面板1為長方形板件,以所述長方形板件的兩寬度側為左右兩側,兩長度側為前后兩側,所述桌面板1內部的右側設置有矩形空腔,所述矩形空腔向右延伸至所述桌面板1的右側壁面,形成桌板開口;所述拓展板2為矩形板,所述拓展板2穿過所述桌板開口插設于所述矩形空腔內,所述拓展板2的前后兩側面與所述矩形空腔的前后兩側壁面之間通過拉出鎖止滑軌3相連接,所述拉出鎖止滑軌3使得所述拓展板2能夠在所述矩形空腔內沿左右方向進行滑動,當將所述拓展板2拉出至一定程度后,所述拉出鎖止滑軌3能夠對拓展板2進行鎖止定位(見圖2),使所述拓展板2不會從所述桌面板1的矩形空腔脫出。優選地,所述拓展板2為空心板,以減小所述桌面單元的重量。
所述支撐單元包括第一支撐部和第二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包括相鄰接設置的充電電源4和文具盒5,所述充電電源4設置于所述文具盒5的后側并與所述文具盒5共同組成矩形體結構,所述充電電源4的頂面設置有多個充電接口,優選地,所述充電接口為USB接口,所述USB接口適用于插接常用移動電子設備的數據線或充電線。進一步優選地,所述床上書桌還包括照明燈10和燈線11,所述照明燈10與所述充電電源4通過所述燈線11電連接,所述燈線11外側包設有鵝頸管,所述鵝頸管為金屬材質軟管,能夠根據外力進行變形,且具有良好的耐曲繞性和耐疲勞性,使得所述照明燈10的照明角度可以根據需要任意調整。所述文具盒5的頂面設置有文具盒開口,所述文具盒5用于盛裝工作、學習所需的鉛筆、圓珠筆、熒光筆、直尺、橡皮等用品,防止文具放置于桌面上占據使用空間,而且解決了桌面上的文具容易四處滾落、取用不便的問題。
所述第二支撐部包括相鄰接設置的第一收納盒6和第二收納盒7,所述第二收納盒7設置于所述第一收納盒6的后側并與所述第一收納盒6共同組成長方體結構,所述第一收納盒6的頂部設置有第一開口,所述第二收納盒7的頂部設置有第二開口。所述第一收納盒6和所述第二收納盒7的底面面積較大,不僅能夠為所述桌面單元提供更加穩定的支撐,而且所述第一收納盒6和第二收納盒7具有更大的收納容積,可以分類放置書本資料以及水杯零食等物品,例如,將水杯、飲料或零食全部放置于第一收納盒6內,將參考所需的資料全部放置于第二收納盒7內,此時,位于第一收納盒6內的食品或飲料即使傾灑,也僅會打濕或弄臟第一收納盒6的內部,而不會對桌面上、床面上以及第二收納盒7內的物品造成損害或污染。
所述連接單元包括四條調節桿8,四條所述調節桿8的上端分別與所述桌面板1的底面的四角相鉸接,所述調節桿8能夠繞其上端進行轉動;位于左側的兩條所述調節桿8的下端分別插設在所述充電電源4和所述文具盒5右側的側壁內,位于右側的兩條所述調節桿8的下端分別插設在所述第一收納盒6和所述第二收納盒7左側的側壁內。優選地,四條所述調節桿8上等間距設置有多個尺寸相同的圓形插孔,所述充電電源4、所述文具盒5、所述第一收納盒6和所述第二收納盒7的側壁上的相應位置處分別設置有一個插銷9,每個所述插銷9分別與同其相對應的所述調節桿8上的所述圓形插孔相適配。所述插銷9和調節桿8上的不同位置處的圓形插孔相配合,能夠分別改變每條所述調節桿8的高度,從而根據使用者的需要調節桌面的高度。調節時,可將四條所述調節桿8調節至相同高度,也可使位于前側的兩根所述調節桿8的高度低于位于后側的兩根所述調節桿8的高度,使桌面板1的前側低于后側,避免使用者的脊椎過分彎曲,有利于提高所述床上書桌的使用舒適性。
進一步地,所述拓展板2的右側外壁上設置有把手,所述把手突出于所述拓展板2的右側外壁設置。
進一步地,所述床上書桌還包括立書板12,所述立書板12可拆卸設置于所述桌面板1的后側壁的頂部邊緣,所述立書板12與所述桌面板1形成鈍角,所述鈍角的角度為110°-150°;所述立書板12的底部設置有L形槽13,所述L形槽13的水平部的邊緣與所述立書板12的底部邊緣相重合,優選地,所述L形槽13的水平部的長度為1-2cm,所述L形槽的豎直部的長度為2-5cm。所述立書板12能夠用于直立放置部分較薄的對照資料或移動電子設備,避免資料全部平鋪于桌面上占據過多空間,進一步增大桌面的有效利用面積。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產品,但不論在其形狀或結,構上作任何變化,凡是具有與本申請相同或相近似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