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碗籃;
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包括:
基座,所述基座設在所述碗籃上;
活動支架,所述活動支架可轉動地設在所述基座上,且在所述活動支架的轉動范圍內,所述活動支架適于被固定在預定支撐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支架包括限位部和支撐部,所述限位部與所述支撐部相連;
所述預定支撐位置包括至少一個預定收納位置和至少一個預定展開位置,所述活動支架位于所述預定收納位置或所述預定展開位置時,所述限位部與所述基座固定,所述支撐部適于支撐待支撐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為支撐桿或支撐網或支撐板。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包括主桿和至少一個副桿,所述副桿的一端與所述主桿的周壁相連,所述副桿的另一端為自由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桿為多個,多個所述副桿沿所述主桿的軸向間隔開設置成一排或多排。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上設有防滑部。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固定板和限位板,所述固定板與所述限位板相連,所述固定與所述碗籃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上設有與至少一個所述預定收納位置一一對應的至少一個收納槽,所述限位部與一個所述收納槽配合以將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對應的一個所述預定收納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上設有與至少一個所述預定展開位置一一對應的至少一個限位槽,所述限位部與一個所述限位槽配合以將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對應的一個所述預定展開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上具有與所述活動支架的轉動軸線平行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且所述第一表面位于所述第二表面的下方;
所述第一表面上設有收納槽,所述限位部與所述收納槽配合以將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所述預定收納位置;
所述第二表面上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部與所述限位槽配合以將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所述預定展開位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所述預定展開位置時,所述支撐部高于所述碗籃的頂面;所述活動支架固定在所述預定收納位置時,所述支撐部位于所述碗籃內且高于所述碗籃的底面。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還包括轉軸部,所述轉軸部與所述固定板相連且與所述限位板相連,所述轉軸部具有軸孔;
所述活動支架還包括轉軸,所述轉軸與所述限位部相連,所述轉軸可轉動地設在所述軸孔內。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的兩端與所述碗籃的鋼絲可拆卸地相連。
14.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為兩個,兩個所述基座分別設在所述碗籃的相對的兩個側壁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支架為兩個,兩個所述活動支架與兩個所述基座一一對應。
16.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棘輪和棘爪,所述棘輪與所述棘爪嚙合,所述棘輪設在所述活動支架和所述基座中的一個上,所述棘爪設在所述活動支架和所述基座中的另一個上。
17.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結構為多個,多個所述支撐結構沿所述碗籃的長度方向或寬度方向間隔設置。
1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可拆卸地設在所述碗籃的底面上,且所述固定支架適于支撐待支撐物的下部,所述支撐結構適于支撐待支撐物的上部或中部。
19.一種洗碗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洗碗機的碗籃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