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鍋蓋,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蓋本體,所述鍋蓋本體包括鍋蓋本體側壁和折邊,所述折邊由所述鍋蓋本體側壁折彎形成,所述折邊與所述鍋蓋本體側壁形成多層復合結構;
其中,所述多層復合結構的相鄰兩層之間設置有間隙,所述間隙內設置有加強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層復合結構部分向所述鍋蓋本體內彎折以形成多個間隔設置的扣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為多個間隔設置的加強段,多個所述加強段一一對應設置在形成多個所述扣牙的所述多層復合結構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為沿所述鍋蓋本體側壁周向設置的環形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本體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小于等于0.9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
所述折邊由所述鍋蓋本體側壁向所述鍋蓋本體外彎折而成;或
所述折邊由所述鍋蓋本體側壁向所述鍋蓋本體內彎折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層復合結構為雙層復合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
所述扣牙的厚度在0.8mm至1.5mm的范圍內;和/或
所述扣牙的數量為4個至8個。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鍋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面蓋,所述面蓋蓋裝在所述鍋蓋本體上。
10.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和
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鍋蓋;
其中,所述鍋蓋能夠蓋裝在所述鍋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