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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軌防脫裝置及其所應用的家具滑軌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136955閱讀:339來源:國知局
滑軌防脫裝置及其所應用的家具滑軌的制作方法

本發明屬于家具用滑軌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滑軌防脫裝置及其所應用的家具滑軌。



背景技術:

家具中常有一些滑動式部件例如抽屜、活動臺板通過使用者的拉或推操作的驅使相對家具主體作伸縮滑動。而所述滑動式部件與所述家具主體之間的傳統滑動結構是在所述家具主體上設置滑軌,在所述滑動式部件上設置多個滑輪,這樣依靠所述滑輪在所述滑軌上的滑行使所述滑動式部件能夠相對所述家具主體作伸縮滑動。這樣的結構顯然非常簡單,安裝、拆卸也非常便捷。但是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可以發現,使用者對所述滑動式部件施加的拉力稍稍過大就會將整個滑動式部件例如抽屜、活動臺板拉出并脫離所述家具主體而墜落,使所述滑動式部件上的東西散落一地,甚至軋傷使用者的腳部。

針對上述技術問題,現有的解決方案是在所述滑軌上設置防脫落裝置。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實用新型專利201320361976.2中的現有技術部分所披露的一種防脫落裝置,該種類型的防脫落裝置在家具、辦公室用具上最為之常見,其具體結構是:包括設置在外導軌10端部限位塊上的卡凸部15和設置在內導軌20上與所述卡凸部15卡口配合的彈性撥叉23。其中所述彈性撥叉23大致呈V型包括右長彈性撥臂和左短彈性撥臂,在所述右長彈性撥臂的右側設置有大致呈L型的空缺區。在所述右長彈性撥臂和左短彈性撥臂的交匯處設置有安裝通孔,安裝螺釘通過所述安裝通孔把所述彈性撥叉23的首端固定到所述內導軌20上,在安裝狀態下,所述右長彈性撥臂的尾端部延伸到所述內導軌20外。

當向外拉動所述內導軌20時,所述彈性撥叉23隨所述內導軌20向外滑行,當所述右長彈性撥臂空缺區的底部頂壓到所述卡凸部15上時,所述右長彈性撥臂以所述安裝螺釘為繞軸先右側旋轉而緊靠在所述內導軌20的豎立側壁上,從而堵塞所述卡凸部15前進的通道而阻礙所述內導軌20脫離所述外導軌10而往外滑動,進而防止安裝在所述內導軌20上的滑動式部件脫離所述家具主體而掉落。當需要抽離所述滑動式部件而方便對所述滑動式部件或滑軌進行維修時,可以向左撥動所述右長彈性撥臂的尾端部使所述右長彈性撥臂與所述內導軌20的豎立側壁之間形成避讓通道從而讓所述卡凸部15通過。而外力消除后,所述左短彈性撥臂會驅使所述右長彈性撥臂復位。



技術實現要素:

在所述在先專利201320361976.2中的現有技術部分披露的防脫落裝置采用的是單邊頂壓防脫而另一邊形成收縮避讓空間的結構,這種結構的防脫性能不穩定,滑軌在伸縮滑動的過程中,當意外碰撞所述右長彈性撥臂使其向左偏轉而在所述右長彈性撥臂與所述內導軌的豎立側壁之間形成能夠讓所述卡凸部通過的通道時,所述彈性撥叉也就失去防脫功能。

如何能夠有效地防止所述滑動式部件或者說是所述內導軌意外脫落,同時還能夠便于滑軌的組裝和拆卸一直是研發人員著力解決的技術問題,而其中一個解決方案是所述滑軌防脫裝置的設置。本發明也就是著重對所述滑軌防脫裝置的結構進行改進,使其具有穩定的防脫性能,以及能夠被維修人員有目的性地、便捷地拆卸下來。

鑒于此,本發明提出一種滑軌防脫裝置,包括底座和與所述底座配合的彈扣葉片;其特征在于:

(a)所述底座包括基板及站立設置在所述基板上的一對豎立塊即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并且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之間設置有避讓空間;

(b)所述彈扣葉片大致呈板狀具有基準正向面和與所述基準正向面相反的基準反向面,包括設置有連接孔的頭端部和從所述頭端部的兩邊分別引出的兩條支臂即左側臂和右側臂,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大致同向地向尾端方向延伸并在尾端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的中央區域形成中央空缺;

(c)在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左側臂上設置有L型的左倒鉤,所述左倒鉤包括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邊和與所述左豎向邊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邊,所述左倒鉤的L型左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左邊和尾端方向;在所述右側臂上設置有L型的右倒鉤,所述右倒鉤包括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邊和與所述右豎向邊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邊,所述右倒鉤的L型右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右邊和尾端方向;

(d)當所述彈扣葉片處于自由狀態并沿軸向配合在所述底座上時,所述彈扣葉片的左豎向邊和右豎向邊能夠被分別限定在所述底座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之間的避讓空間內,而所述左橫向邊和右橫向邊能夠同時頂靠在所述底座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的前端沿上。

上述特征(a)定義了所述底座的總體結構。其中,首先定義了所述基板是所述底座的主體部,能夠為一對所述豎立塊提供定位支撐;其次,也定義了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是設置在所述基板上的呈凸起狀的構造體從而站立(相對突兀地)設置在所述基板上的。而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并且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之間設置有避讓空間的特征首先定義所述豎立塊的結構,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在軸向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延伸長度;然后定義了所述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之間是間隔設置的,為此在它們之間形成有避讓空間。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所述軸向是安裝有所述底座的滑軌的延伸方向,或者說是所述滑軌的滑動方向,當把所述底座安裝到所述滑軌上后,所述豎立塊的延伸方向與所述滑軌的延伸方向一致。

上述特征(b)定義了所述彈扣葉片的總體結構。

其中,所述彈扣葉片大致呈板狀具有基準正向面和與所述基準正向面相反的基準反向面,定義了所述彈扣葉片大致形狀為板狀從而具有板狀基體,但并不是說,所述彈扣葉片的板狀基體的基準正向面或基準反向面必須是完全平行的兩個外表面。所述基準面是指所述彈扣葉片的正反兩面中用于確定基準的定位面,它是正反兩面中具有最大面積的平坦表面所在的面,就如平坦地表面與突兀升起的高山之間的關系,顯然本發明定義的基準面就類似是平坦的地面。為此所述基準面可以是一個確定的平坦面,也可以是一個擬定的設計面。

其中,設置有連接孔的頭端部,定義了所述彈扣葉片包括頭端部,在所述頭端部上設置有連接孔;所述連接孔是用于借助于鉚釘類的連接裝置將所述彈扣葉片定位到滑軌例如內軌上的定位機構。在對所述內軌施加軸向推力或拉力時,所述軸向力通過鉚釘等傳遞到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上,所述頭端部成為所述彈扣葉片的第一受力點。

其中,所述彈扣葉片還包括分別位于所述頭端部的兩邊并大致同向地從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向尾端方向延伸的左側臂和右側臂,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在尾端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的中央區域形成中央空缺。首先定義了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就像圓規的兩條腿一樣從所述頭端部的兩邊延伸出的結構,但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在尾端又連接在一起從而讓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形成了一個整體結構的所述彈性葉片,所述頭端部的連接孔的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之間;其次,定義了所述中央空缺的兩邊臂體就是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所述中央空缺為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向中間偏移提供了避讓空間,因此,在向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施加相對的收緊力時,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能夠借助所述中央空缺相對靠近并同時使設置其上的左凸起和右凸起也相對靠近。

所述特征(c)定義了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的總體結構。

其中,L型的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首先定義的是一種能夠實現鉤掛的功能,其次定義了一種能夠實現鉤掛功能的形狀或結構;而所述左倒鉤的L型左轉角朝向左邊和尾端方向,定義了所述左倒鉤在空間上的轉角朝向,既朝向左邊也朝向尾端方向,這樣卡入其中的所述左豎立塊既可以從左邊空位離開所述左倒鉤,也可以沿從尾端向首端的軸向方向移動進入所述左倒鉤。所述右倒鉤朝向右邊和尾端方向,也是同樣的含義。

所述特征(d)定義了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與所述底座的配合關系。

其中,所述彈扣葉片的左豎向邊和右豎向邊能夠被分別限定在所述底座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之間的避讓空間內,定義了在沒有施加外力影響所述彈扣葉片的自由狀態下,所述左豎向邊和右豎向邊之間的間距加上所述左豎向邊和右豎向邊本身的橫向厚度小于所述避讓空間的橫向寬度,這樣所述底座的左豎立塊或右豎立塊能夠分別被卡入到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內。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但將所述滑軌防脫裝置安裝到所述滑軌上后,由于所述彈扣葉片在總體上呈兩端連接而中間具有所述中央空缺的形狀,當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或右豎立塊分別被卡入到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內時,用力掰動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向中間靠攏時,能夠讓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分別離開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從而讓所述彈扣葉片與所述底座之間脫扣;另外,當所述左豎立塊或右豎立塊能夠分別被卡入到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內時,如果給所述內軌施加向外側方向的軸向拉力,該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及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傳遞給所述左倒鉤、右倒鉤并被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反向阻擋,此時由于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的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之間,為此該拉力會使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同時向外側橫向偏移,從而所述左倒鉤、右倒鉤也分別緊緊地貼在所述左豎立塊、右豎立塊上,讓所述彈扣葉片不能脫離所述底座。也為此,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

1.為此非常巧妙地能夠讓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彼此成為對方的彈性支點,即在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彼此收攏后容易恢復至原狀。

2.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的首尾段連接在一起,大大提高所述彈扣葉片在整體上的結構強度。

3.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能夠均分所受外力,大大降低了所述彈扣葉片在材料選擇上的嚴格要求,例如所述彈扣葉片可以選擇具有彈性的普通塑料制造也不至于容易損壞。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左倒鉤設置在所述左側臂的大致中段部位,所述右倒鉤設置在所述右側臂的大致中段部位。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左倒鉤與所述右倒鉤左、右對稱布置。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左側臂、右側臂分別呈中間寬而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讓所述左側臂、右側臂分別呈中間寬的形狀,能夠大大中部位置的結構強度,從而讓設置在中部位置的所述左倒鉤與所述右倒鉤的結構強度也大大提高;而讓所述左側臂、右側臂分別呈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能夠容易讓所述左側臂、右側臂變形從而易于裝配和拆卸所述彈扣葉片及所述內軌。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左側臂、右側臂的頭尾兩端的最小橫截面積是中段部位的最大橫截面的10%到40%。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左側臂上設置有凸出于反向面的反向左凸塊,在所述右側臂上設置有凸出于反向面的反向右凸塊。這樣能夠借助于所述反向左凸塊、反向右凸塊以及與它們的配合的設置在所述內軌上的左接納孔和右接納孔,進一步分解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反向施加給所述左側臂和右側臂的反向作用力,或者說,向外拉動所述內軌時產生的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所述反向左凸塊及反向右凸塊三者均勻地向所述彈扣葉片的左側臂、右側臂傳遞即向外拉動所述內軌的拉力被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和所述反向左凸塊、反向右凸塊三者分擔,從而大大降低了拉動所述內軌的拉力對所述彈扣葉片的擠壓破壞作用。在該方案中,最好的方案是將所述反向左凸塊、反向右凸塊對應地設置在所述左倒鉤、所述右倒鉤的背面,讓所述彈扣葉片的左側臂、右側臂所受到的正、反兩個方向的力矩具有最短的力臂長度,從而更加讓所述彈扣葉片的左側臂、右側臂不易受到損壞。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左橫向邊、所述右橫向邊的外側頂端沿位置分別設置有導向倒角。這樣在裝配所述彈扣葉片容易導入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其中,所述導向倒角不是指制造所述彈扣葉片時在模具上必須使用的工藝過渡圓角,而是比該工藝過渡圓角的轉彎半徑要大一些的過渡圓角。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尾端部設置有凸出于所述基準正向面的尾端凸起。這樣能夠大大提高所述尾端部位的結構強度,不僅便于制造出模而且也能夠提高所述彈扣葉片的結構強度。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左側臂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基準正向面的正向左凸塊,所述左倒鉤形成在所述正向左凸塊上從而所述正向左凸塊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凸邊和與所述左豎向凸邊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凸邊,所述左豎向凸邊與所述左橫向凸邊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左倒鉤;在所述右側臂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基準正向面的正向右凸塊,所述右倒鉤形成在所述正向右凸塊上從而所述正向右凸塊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凸邊和與所述右豎向凸邊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凸邊,所述右豎向凸邊與所述右橫向凸邊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右倒鉤。

該特征定義所述左倒鉤和所述右倒鉤形成的位置及其結構。根據本發明的方案,其實形成所述左倒鉤和所述右倒鉤可以有多種方案,其中第一種是直接在所述左側臂的左側或所述右側臂的右側形成L型的倒鉤,所述倒鉤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的板狀基體;第二種方案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側臂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基準正向面的正向凸塊,所述鉤體不僅設置在所述正向凸塊部位而且所述倒鉤所在的空缺區域也可以是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所述板狀基體;第三種方案是,在第二種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鉤體設置在所述正向凸塊部位但所述倒鉤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的所述板狀基體,讓所述倒鉤形成在所述正向凸塊上從而所述正向凸塊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豎向凸邊和與所述豎向凸邊呈角度布置的橫向凸邊,所述倒鉤在反向面側還具有底壁體,從而當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右豎立塊插入到所述倒鉤中時,所述底壁體也是覆蓋在所述左豎立塊、右豎立塊上。這樣的構造主要優點是在不增加所述左側臂、右側臂的橫向寬度的情況下讓所述倒鉤位于所述彈扣葉片的正向面方向,大大提高了所述左側臂、右側臂的結構強度,其中所述鉤體本身也都能夠增強所述左側臂、右側臂的結構強度。其中所述空缺區域就是所述左倒鉤或所述右倒鉤的兩個邊所構成夾角范圍。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左倒鉤和所述右倒鉤所在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的板狀基體而具有底壁體,在所述左倒鉤、所述右倒鉤所在空缺區域的所述底壁體上分別設置有貫穿所述板狀基體并朝外的左空缺、右空缺。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與所述左橫向凸邊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左豎立塊平滑滑入的左側向引導斜坡面,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的外側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與所述右橫向凸邊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右豎立塊平滑滑入的右側向引導斜坡面,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的外側頂端沿。

其中,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是指所述斜坡面位于所述彈扣葉片的左側臂的左側豎立面(或者說朝向左邊方向),其次定義了所述斜坡面主要起引導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平滑滑入所述左倒鉤的功能;這樣當從所述中軌的外側端插接安裝所述內軌到所述中軌上時,起初所述左側臂的前端被所述底座的左豎立塊頂壓稍微變形,所述底座上的左豎立塊能夠沿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滑動隨后滑入進入到所述左倒鉤中,同理,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也具有相應的功能和結構。

其中,所述左橫向凸邊的外側頂端沿,是指位于左邊外側的頂端邊緣,同理,所述右橫向凸邊的外側頂端沿也具有相應的功能和結構。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與所述左橫向凸邊之間的正向面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左斜坡面,所述正向左斜坡面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的正向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與所述右橫向凸邊之間的正向面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右斜坡面,所述正向右斜坡面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的正向頂端沿。

其中,所述正向左斜坡面或所述正向右斜坡面,主要是能夠提升所述左倒鉤或右倒鉤到所述彈扣葉片的頭端部之間線段臂體的結構強度,又能讓所述左橫向凸邊及所述右橫向凸邊不至于突兀地凸出而被容易撞擊破壞,所述正向斜坡面類似于河堤護堤坡。

應用所述滑軌防脫裝置的家具滑軌,所述家具滑軌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中軌及內軌,所述中軌與內軌的槽口朝向相反并且所述內軌軸向滑動布置在所述中軌的U型槽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軌的靠外端端部的U型槽內布置所述底座,所述底座固連在所述中軌U型槽的槽底壁上并讓所述底座上設置的左豎立塊和右豎立塊位于所述內軌的軸向方向;通過連接釘穿過所述彈扣葉片頭端部的連接孔將所述彈扣葉片固連在所述內軌的U型槽的槽底壁上,讓所述彈扣葉片的反向面貼合在所述內軌U型槽的槽底壁上并讓所述彈扣葉片的兩條支臂向所述內軌的外側端方向延伸。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內軌U型槽的槽底壁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左凸塊的左接納孔,所述反向左凸塊伸入到所述左接納孔內,所述反向左凸塊的橫向寬度小于所述左接納孔的橫向寬度,所述反向左凸塊的前端頂靠在所述左接納孔的孔壁上;在所述內軌U型槽的槽底壁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右凸塊的右接納孔,所述反向右凸塊伸入到所述右接納孔內,所述反向右凸塊的橫向寬度小于所述右接納孔的橫向寬度,所述反向右凸塊的前端頂靠在所述右接納孔的孔壁上。這樣所述接納孔能夠在橫向方向上為所述反向凸塊提供能夠左右移動的避讓空間但在軸向上能夠頂壓住所述反向凸塊從而將軸向力矩傳遞給所述反向凸塊。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還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所述中軌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與所述外軌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外軌具有槽底壁和槽側壁,在所述外軌的靠內側端的U型槽內設置有能夠阻止所述中軌滑行的限位止擋器從而能夠限定所述中軌在所述外軌上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

附圖說明

圖1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家具滑軌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的家具滑軌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A-A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的分解示意圖,為了簡化視圖,圖中省略了所述緩沖軟墊塊4、彈扣葉片5;

圖5是所述第一骨架610的正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所述緩沖軟墊塊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所述內軌3的在內側端位置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8 是所述中軌2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9是圖8中B區域的局部放大圖;

圖10 是所述底座7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1 是所述底座7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2 是把圖11所示的所述底座7翻轉過來后觀察所得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3 是應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基準正向面5a朝上;

圖14 是把圖13所示彈扣葉片5翻轉過來后觀察所得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反向面5b朝上;

圖15 是圖13所示彈扣葉片5的側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6 是應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所示彈扣葉片5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7是所述反向凸塊(55、56)與所述接納孔(34、34a)之間配合關系的示意圖;

圖18是應用第二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9 是應用第三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家具中通常會安裝一些抽屜、活動臺板之類的抽拉型部件,而為了能夠為所述抽拉型部件提供滑動支撐,在所述抽拉型部件與所述家具之間設置有家具滑軌。如圖1和圖2是應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一種新型結構的三折伸縮型家具導軌100,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1、中軌2和內軌3。所述中軌2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1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2與所述外軌1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內軌3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中軌2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的槽口朝向相反;在所述外軌1的內側端1a的U型槽內設置有能夠阻止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滑行的限位止擋器從而能夠限定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而在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之間設置有能夠防止所述內軌3意外脫離所述中軌2的滑軌防脫裝置。

當把所述家具導軌100安裝到家具中后,所述外軌1安裝固定在家具上為所述中軌2和內軌3提供定位支撐。所述內軌3是相對所述外軌1靠近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一側的導軌,一般情況下把所述內軌3與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固定連接,在拉動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伸縮移動的同時,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也會拉動所述內軌3一起滑動,而所述中軌2是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1和內軌3之間的導軌。而為了下面論述的方便,我們先對所述家具導軌100的兩個端部分別進行定義,把靠近所述中軌2和內軌3伸出方向的一端定義為外側端,相對的另一端定位為內側端。

下面結合附圖2、圖3、圖4和圖5先對所述外軌1、中軌2和內軌3之間的滑行結構作介紹:

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外軌1、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都大致呈U型槽狀,為此它們分別具有槽底壁以及分別豎立設置在所述槽底壁兩側的豎立槽側壁。在所述外軌1的一對槽側壁10的內側分別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一滾珠槽101,所述內軌3的一對槽側壁30的外側分別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四滾珠槽301,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的外側分別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一滾珠槽101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所述第二滾珠槽201,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之間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61,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的長度,為此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僅僅設置在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之間的局部段內。這樣,當所述中軌2在所述外軌1上滑行的過程中,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也會隨所述中軌2滑行并為所述中軌2提供平穩的滑行支撐。另外,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的內側分別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四滾珠槽301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所述第三滾珠槽202,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之間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62, 同樣地,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的長度,為此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僅僅設置在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之間的局部段內。這樣,當所述內軌3在所述中軌2上滑行的過程中,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也會隨所述內軌3滑行并為所述內軌3提供平穩的滑行支撐。

如圖3和圖5所示,所述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61包括呈板狀的第一骨架610和設置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的第一滾珠組,所述第一滾珠組包括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按照所述滾珠組(611、611a)中的滾珠的布局位置相應地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滾珠的滾珠安裝孔6100。如果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采用上、下對應設置的方式時,相應地需要使所述滾珠安裝孔6100上、下對應設置,這樣,上、下對應設置的所述滾珠安裝孔6100明顯會削弱所述第一骨架610的結構強度,使所述第一骨架610非常容易出現損壞。鑒于此與現有常用的技術方案不同,本發明的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這樣就能巧妙地解決了上技術問題,使所述第一骨架610具有適當的結構強度。而且在此錯位布置的方式中,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可以靠近甚至稍稍伸入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相鄰的兩個滾珠之間的空間中,從而能夠適當地減少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的高度,減少其在高度方向上的占用空間,有利于縮少所述家具導軌100的整體高度。

而經過長期的實驗發現,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在所述外軌1和中軌2之間滑行時,由于第一上排滾珠組611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是主要受力部而非常容易使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鑒于此,進一步的改進方案是,如圖5所示,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L1、L3)小于中段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L2。這樣,在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相對密集能夠使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保持合適的間隙空間,避免或減少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其次,上述相對密集的滾珠還能夠為所述外軌1和中軌2提供更加平穩的支撐。當然作為另一種實施方式,還可以是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前后兩端起始位置設置相對密集的滾珠也是可以的。

進一步的,在所述第一骨架610兩側并對應于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的位置分別設置有凸出筋條(612、612a)。這樣,借助所述凸出筋條(612、612a)進一步減少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中軌2的接觸面積,以及減少對所述第一骨架610的磨損。另外借助所述凸出筋條(612、612a)還能夠加強所述第一骨架610兩側的結構強度。

如圖2和圖4所示,所述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62包括呈U型槽狀的第二骨架620和設置在所述第二骨架620的槽側壁上的第二滾珠組,所述第二滾珠組包括第二上排滾珠組621和第二下排滾珠組621a,所述第二上排滾珠組62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二下排滾珠組62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這樣,可以取得與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類似的效果。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骨架620的槽側壁被分割為間隔布置的小島623,每個所述小島623上設置三個呈三角形布置的滾珠安裝孔624,在每個所述滾珠安裝孔624上安裝有滾珠。這樣,所述第二骨架620具有一定的彈性變形能力,當所述內軌3與所述中軌2之間的軸向滑行間隙的大小由于制造誤差或裝配誤差而在某段位置出現變化時,所述第二骨架620能夠依靠自身的彈性變形能力適當調整形狀從而能夠防止被卡滯在所述內軌3和所述中軌2之間。

綜上所述,在所述外軌1與所述中軌2之間,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之間都分別設置有雙層滾珠結構,借助所述雙層滾珠結構能夠使所述外軌1與所述中軌2,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在上、下方向上分別具有均勻的滑行間隙,從而避免所述中軌2、內軌3在滑行的過程中出現上、下方向上的晃動而出現卡滯、磨損等現象進而影響到滑行效果。

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是通過所述限位止擋器予以限定的,所述限位止擋器可以同時直接阻擋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還可以采用如圖2所示的方式,在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設置向下折彎邊31,所述內軌3能夠通過所述下折彎邊31頂靠所述中軌2的外側端而限定在所述中軌2上,而所述中軌2是直接通過所述限位止擋器限定在外軌1上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這樣,所述限位止擋器與所述向下折彎邊31能夠共同限定所述內軌3在外軌1上向內側端方向的軸向滑行行程。

在本發明中,所述限位止擋器的結構也是與眾不同的,下面結合附圖2、圖6、圖7、圖8和圖9對所述限位止擋器的具體結構作介紹。

如圖2所示,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站立設置在所述外軌1的槽底壁11的內側端上的一對軸向豎立片(12、12a),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與所述外軌1一體成形例如采用沖壓直接一體成型。所述站立的含義主要在于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設置為大致垂直于所述槽底壁11的方向可以是90°也可以是稍微小于90°。所述軸向是所述家具導軌100的延伸方向。這樣,在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軸向滑行并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施加軸向撞擊力時,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不容易出現受力折彎變形特別是在軸向方向傾倒變形躺下,為此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沿軸向方向延伸的布局方式大大提高了所述限位止擋器承受沖擊力的能力。實質上,在所述外軌1的槽底壁11的內側端上只設置一個軸向豎立片,或者設置一個軸向豎立片和一個縱向豎立片的方式也是可行的方案。而不論采用何種方式,至少設置一個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才可以實現上述技術效果。

另外,所述限位止擋器還包括可以插接到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的緩沖軟墊塊4。所述緩沖軟墊塊4采用軟橡膠或類似物制造。如圖6所示,從俯視方向看,所述緩沖軟墊塊4大致呈梯形從而具有寬端部40和窄端部41,所述窄端部41的外側端設置有向左、右兩邊橫向凸出的凸起(411、411a),一對所述凸起(411、411a)的橫向寬度小于所述寬端部40的橫向寬度。這樣,在所述凸起(411、411a)與所述寬端部40之間形成收窄過渡部412。

而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還設置有一對與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適配的插接槽42。所述緩沖軟墊塊4通過所述插接槽42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并把所述窄端部41朝所述中軌2和內軌3方向布置。從側視方向看,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的豎立高度但安裝所述內軌后矮于所述內軌3的槽底壁32。這樣,所述緩沖軟墊塊4基本上能夠完全包裹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避免所述中軌2和內軌3直接沖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而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造成過大的損壞,還能夠減緩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滑行時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的沖擊力,并能夠降低所述中軌2和內軌3撞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產生的噪音量。而且所述緩沖軟墊塊4并不高出于所述內軌3的槽底壁32因此也不會阻礙到所述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的安裝。

當所述中軌2和內軌3撞擊到所述限位止擋器上,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同時也會承受所述限位止擋器給予的反向作用力,為了防止所述中軌2和內軌3因反彈力而向外側端滑行,下面對所述中軌2和內軌3的結構再做進一步的改進。

首先,先對所述中軌2的結構進行改進。如圖8和圖9所示,在所述中軌2內側端2a的槽底壁21上設置有呈U型的中軌叉口槽22,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內側端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也就在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內側端形成相對收窄的內側槽口221。在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端的兩側分別設置與所述凸起(411、411a)適配的凹坑220,這樣,所述中軌叉口槽22具有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大體上一致的形狀和配合尺寸,所述中軌叉口槽22與所述窄端部41是適配的。

當向內側端推進所述中軌2并讓所述中軌叉口槽22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槽口221咬合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收窄過渡部412上,此時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槽口221實際上已經被卡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左、右凸起(411、411a)與所述寬端部40之間的收窄過渡部412上,從而所述中軌叉口槽22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這樣,借助所述中軌叉口槽22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的配合能夠對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的中軌2進行定位,防止所述中軌2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4給予的反作用沖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為此,所述含著的含義,主要是指所述中軌2能夠以一定的結合力結合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但需要在施加再大一點的外力時才能脫離所述緩沖軟墊塊4。

然后,對所述內軌3也作出結構改進,具體技術方案如圖7所示,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30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從而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的寬度稍微小于所述寬端部40的寬度,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適配于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當推進所述內軌3讓所述內軌3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時,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也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必須說明的是圖7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相對于圖4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稍微向內收縮,是因為圖7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是內側端部位置的剖面圖,而圖4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不是內側端位置的剖面圖。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內軌3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與所述中軌2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是類似的,也取得了類似的效果。當推進所述內軌3讓所述內軌3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時,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借助所述內軌3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的配合能夠起到到位所述內軌3,防止所述內軌3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4給予的反沖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

在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之間設置有能夠防止所述內軌3拉出時意外脫離所述中軌2的滑軌防脫裝置,所述滑軌防脫裝置包括底座7和與所述底座7配合的彈扣葉片5,其中所述底座7安裝在所述中軌2上而所述彈扣葉片5安裝在所述內軌3上。下面結合附圖2以及圖10至圖19對所述底座7和所述彈扣葉片5的具體結構作介紹:

如圖10、圖11和圖12所示,所述底座7包括基板71及站立對稱設置在所述基板71正向面方向上的一對豎立塊即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是設置在所述基板71上的呈凸起狀的構造體,在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是間隔設置的,為此在它們之間形成有避讓空間70;在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的外側端還設置導向斜坡(720、730),從而便利于導入到所述內軌3內;在所述底座7的外側端部還設置有防撞彈性臂700,從而在所述內軌3完全收回時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的所述向下折彎邊31能夠彈性頂壓在所述防撞彈性臂700上。另外,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因此在軸向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延伸長度。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所述軸向是安裝有所述底座7的中軌2的延伸方向,或者說是所述中軌2的滑動方向,當把所述底座7安裝到所述中軌2上后,所述豎立塊的延伸方向與所述中軌2的延伸方向一致。

所述底座7還包括對稱設置在所述基板71正向面方向上一對固定翼部,即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位于所述基板71的左、右兩側邊上并且也是間隔設置的,而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位于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之間的間隔空間內。另外,所述底座7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基板71反向面上一對固定腳部,即所述左固定腳部76和右固定腳部77。

至于所述彈扣葉片5可以采用多種的實施方式,下面提出優選的四種實施方式。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一種實施方式如下:

如圖13、圖14、圖15和圖16所示,所述彈扣葉片5大致呈板狀具有板狀基體50,所述板狀基體50具有基準正向面5a和與所述正向面5a相反的基準反向面5b,所述板狀基體50包括設置有連接孔590的頭端部59和從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分別引出的兩條支臂即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大致同向地向尾端方向延伸并在尾端57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中央區域形成中央空缺591。

其中,所述基準面是指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反兩面(5a、5b)中用于確定基準的定位面,它是正反兩面中具有最大面積的平坦表面所在的面,就如平坦地表面與突兀升起的高山之間的關系,顯然本發明采用的基準面就類似是平坦的地面。為此所述基準面可以是一個確定的平坦面,也可以是一個擬定的設計面。

其中,所述連接孔590是用于借助于鉚釘類的連接裝置將所述彈扣葉片5定位到所述內軌3上的定位機構。在對所述內軌3施加軸向推力或拉力時,所述軸向力通過鉚釘等傳遞到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所述頭端部59成為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一受力點。

其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板狀基體50還包括分別位于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并大致同向地從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向尾端方向延伸的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在尾端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中央區域形成中央空缺591。首先定義了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就像圓規的兩條腿一樣從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延伸出的結構,但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在尾端部57又連接在一起從而讓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形成了一個整體結構的所述彈性葉片,所述頭端部59的連接孔590的軸向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之間;其次,定義了所述中央空缺591的兩邊臂體就是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中央空缺591為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偏移提供了避讓空間,因此,在向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施加相對的收緊力時,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能夠借助所述中央空缺591相對靠近并同時使設置其上的構造體,例如下面將論述到的正向左凸塊533和正向右凸塊543也相對靠近。

在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板狀基體50的基準正向面5a的正向左凸塊533,所述正向左凸塊533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凸邊531和與所述左豎向凸邊531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凸邊530,所述左豎向凸邊531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的夾角形成L型的左倒鉤53。所述左倒鉤53設置在所述左側臂51的大致中段部位。所述左倒鉤53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板狀基體50,所述左倒鉤53在反向面側還具有底壁體534,所述底壁體534也是所述板狀基體50的部分壁體。實際上,所述左豎向凸邊53就是所述左倒鉤53的左豎向邊,而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就是所述左倒鉤53的左橫向邊。另外,所述左倒鉤53的L型左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左邊和尾端方向,這樣所述左豎立塊72卡入到所述左倒鉤53內時,所述左豎立塊72既可以從左邊空位離開所述左倒鉤53,或者說所述左豎立塊72可以從所述左倒鉤53左邊滑入,也可以沿從尾端向首端的軸向方向移動進入所述左倒鉤53或以相反方向退出。

同樣地,在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板狀基體50的基準正向面5a的正向右凸塊543,所述正向右凸塊543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凸邊541和與所述右豎向凸邊541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凸邊540,所述右豎向凸邊541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的夾角形成L型的右倒鉤54。所述右倒鉤54設置在所述右側臂52的大致中段部位。所述右倒鉤54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所在板狀基體50,所述右倒鉤54在反向面側還具有底壁體544。實際上,所述右豎向凸邊541的右側邊成為所述右倒鉤54的左豎向邊,而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下側邊成為所述右倒鉤54的左橫向邊。另外,所述右倒鉤54的L型右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右邊和尾端方向,這樣卡入到所述右倒鉤54內所述右豎立塊73既可以從右邊空位離開所述右倒鉤54,也可以沿從尾端向首端的軸向方向移動進入所述右倒鉤54。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左、右對稱布置并且對稱的中軸線與所述連接孔590的軸向中軸線重疊。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連接臂體外側還設置有小凹坑513,從而提高該段臂體的橈性;同樣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連接臂體外側還設置有小凹坑523。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的正向面5a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51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左斜坡面511,所述正向左斜坡面511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的正向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的正向面5a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52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右斜坡面521,所述正向右斜坡面521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正向頂端沿。其中,所述正向左斜坡面511或所述正向右斜坡面521,主要是能夠提升所述左倒鉤53或右倒鉤54到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之間線段臂體的結構強度,又能讓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及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不至于突兀地凸出而被容易撞擊破壞,所述正向斜坡面(511、521)類似于河堤的護堤坡。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如圖13所示,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外側頂端沿位置分別設置有導向倒角(532、542)。這樣在裝配所述彈扣葉片5時容易導入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其中,所述導向倒角(532、542)不是指制造所述彈扣葉片5時在模具上必須使用的工藝過渡圓角,而是比該工藝過渡圓角的轉彎半徑要大一些的過渡圓角。

如圖2所示為所述滑軌防脫裝置處于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的安裝狀態的示意圖。其中,所述底座7布局在所述中軌2的U型槽內。在所述中軌2的靠外端端部的U型槽的槽底壁上設置有一對安裝孔,所述底座7的一對所述固定腳部(76、77)卡接在所述安裝孔內,而所述底座7的一對所述固定翼部(74、75)分別頂靠在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上。這樣,所述底座7固連在所述中軌2U型槽內并讓所述底座7上設置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位于所述中軌2的軸向方向。另外,通過連接釘穿過所述彈扣葉片5頭端部59的連接孔590將所述彈扣葉片5固連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反向面5b貼合在所述內軌3U型槽的槽底壁上并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兩條支臂向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方向延伸,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朝向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

對所述內軌3施加向外側端方向的軸向拉力或推力使所述彈扣葉片5沿軸向配合在所述底座7上后,消除所述軸向力使所述彈扣葉片5處于自由狀態,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豎向凸邊531和右豎向凸邊541能夠被分別限定在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的避讓空間70內,而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和右橫向凸邊540能夠同時頂靠在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的前端沿上,所述底壁體(534、544)分別覆蓋在所述左豎立塊72、右豎立塊73上。此后繼續給所述內軌3施加向外側端方向的軸向拉力,所述軸向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及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傳遞給所述左倒鉤53、右倒鉤54并被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反向阻擋,此時由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的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之間,為此所述軸向力會使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同時向外側橫向偏移,從而所述左豎立塊72、右豎立塊73也分別緊緊地貼在所述左倒鉤53、右倒鉤54上,讓所述彈扣葉片5不能脫離所述底座7。

而當需要把所述內軌3從所述中軌2上拆卸下來時,用力掰動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靠攏,能夠讓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分別離開所述左倒鉤53或右倒鉤54從而讓所述彈扣葉片5與所述底座7之間脫扣,此時向外側端方向拉動所述內軌3,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向左凸塊533和正向右凸塊543即穿過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的避讓空間70而最終把所述內軌3從所述中軌2上拆卸下來。

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拆卸下來后,后續還要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重新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鑒于此,為了能夠便捷地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下面進一步對所述彈扣葉片5的結構進行改進。

如圖13和圖16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51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左豎立塊72平滑滑入的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的外側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52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右豎立塊73平滑滑入的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外側頂端沿。這樣當從所述中軌2的外側端插接安裝所述內軌3到所述中軌2上時,起初所述左側臂51的前端被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頂壓稍微變形,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能夠沿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滑動隨后滑入進入到所述左倒鉤53中,同理,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也具有相應的功能和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中間寬而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的最小橫截面積是中段部位的最大橫截面的10%到40%。這樣,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中間寬的形狀,能夠增大中部位置的結構強度,從而讓設置在中部位置的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的結構強度也大大提高;而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能夠容易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變形從而易于裝配和拆卸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

而由于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收窄,因此,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的結構強度相對薄弱而容易折彎變形而損壞。鑒于此,進一步提出以下的解決方案:

如圖2、圖14、圖15、和圖17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凸出于基準反向面5b的反向左凸塊55,在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凸出于基準反向面5b的反向右凸塊56。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左接納孔34a,所述反向左凸塊55伸入到所述左接納孔34a內,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橫向寬度L7小于所述左接納孔34a的橫向寬度L6,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前端550頂靠在所述左接納孔34a的孔壁上;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右接納孔34,所述反向右凸塊56伸入到所述右接納孔34內,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橫向寬度L4小于所述右接納孔34的橫向寬度L5,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前端560頂靠在所述右接納孔34的孔壁上。

這樣能夠借助于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以及與它們配合的設置在所述內軌3上的左接納孔34a和右接納孔34,進一步分解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反向施加給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的反向作用力,或者說,向外拉動所述內軌3時產生的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及反向右凸塊56三者均勻地向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傳遞即向外拉動所述內軌3的拉力被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和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三者分擔,從而大大降低了拉動所述內軌3的拉力對所述彈扣葉片5的擠壓破壞作用。在該方案中,最好的方案是將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對應地設置在所述左倒鉤53、所述右倒鉤54的背面,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所受到的正、反兩個方向的力矩具有最短的力臂長度,從而更加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不易受到損壞。

進一步的,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尾端部57設置有凸出于基準正向面5a的尾端凸起58。這樣能夠大大提高所述尾端部位57的結構強度,不僅便于制造出模而且也能夠提高所述彈扣葉片5的結構強度。

如圖18所示是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采用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與采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相比,具有類似的結構,主要區別點是所述彈扣葉片5上沒有設置所述正向左凸塊533、正向右凸塊543從而涉及所述左倒鉤和所述右倒鉤的形成結構的改變。如圖18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邊531′和與所述左豎向邊531′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邊530′,所述左豎向邊531′與所述左橫向邊530′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左倒鉤53′,所述左倒鉤53′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另外,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邊541′和與所述右豎向邊541′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邊540′,所述右豎向邊541′與所述右橫向邊540′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右倒鉤54′,所述右倒鉤54′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左橫向邊530′、所述右橫向邊540′的外側頂端沿位置也分別設置有導向倒角(532′、542′)。這樣在裝配所述彈扣葉片5′容易導入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

如圖19所示是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三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在所述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改進,如圖19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上沒有設置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及所述反向右凸塊56,在所述左側臂51"的外側緣的中部位置設置有朝外的左缺口512",在所述右側臂52"的外側緣的中部位置設置有朝外的右缺口522"。優選地,把所述左缺口512"和右缺口522"設置在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所在空缺區域的底壁體(534、544)上貫穿所述板狀基體50"。這樣通過所述左缺口512"和右缺口522"的設置調整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的強度,使其具有合適的彈性而便于人手施力掰動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靠攏,從而便于把所述彈扣葉片5"拆卸下來。

當然還可以采用第四種實施方式就是把所述倒鉤所在的空缺區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所述彈扣葉片5所在的整個所述板狀基體50。

在上述四種實施方式中,第一種實施方式更為之優秀,原因是所述左倒鉤53和所述右倒鉤54的構造能夠在不增加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橫向寬度的情況下讓所述倒鉤(53、54)位于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向面方向,大大提高了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結構強度,其中所述倒鉤(53、54)本身也都能夠增強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結構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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