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蒸汽拖把,包括拖把頭、拖把身以及設置在所述拖把身上用于產生蒸汽的蒸汽發生系統,所述拖把頭包括形成有兩蒸汽出口的本體、設置于所述本體內并分別連通至兩所述蒸汽出口的兩蒸汽通道以及用于控制兩所述蒸汽通道通斷的蒸汽控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控制組件包括閥體、設置在所述閥體中的兩閥芯以及用于同時驅動兩所述閥芯動作用以分別對應控制兩所述蒸汽通道通斷的切換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兩所述蒸汽出口分別為位于所述本體的底部的第一蒸汽出口和位于所述本體的前端的第二蒸汽出口,兩所述蒸汽通道分別為第一蒸汽通道和第二蒸汽通道,兩所述閥芯分別為第一閥芯和第二閥芯;所述切換部件配置成具有能夠相互切換的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當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一狀態時,所述第一閥芯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導通,所述第二閥芯使第二蒸汽通道截斷;當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二狀態時,所述第一閥芯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截斷,所述第二閥芯使所述第二蒸汽通道導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體開設有相平行且用于分別對應設置所述第一閥芯和所述第二閥芯的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所述第一閥芯和所述第二閥芯通過直線移動分別具有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和所述第二蒸汽通道導通的第一位置以及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和所述第二蒸汽通道截斷的第二位置;并當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一狀態時,所述第一閥芯移動至第一位置,所述第二閥芯移動至第二位置,當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二狀態時,所述第一閥芯移動至第二位置,所述第二閥芯移動至第一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蒸汽通道和所述第二蒸汽通道分別連通至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的中部并形成第一進氣口和第二進氣口,所述蒸汽發生系統將蒸汽同時通向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的底部;所述第一閥芯位于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導通的所述第一進氣口的上方的位置為所述第一閥芯的第一位置,所述第一閥芯位于使所述第一蒸汽通道截斷的所述第一進氣口的下方的位置為所述第一閥芯的第二位置;所述第二閥芯位于使所述第二蒸汽通道導通的所述第二進氣口的上方的位置為所述第二閥芯的第一位置,所述第二閥芯位于使所述第二蒸汽通道截斷的所述第一進氣口的下方的位置為所述第二閥芯的第二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體的底部形成有均與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底部連通的蒸汽容腔,所述蒸汽發生系統通過導氣通道連通至所述蒸汽容腔。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部件包括設置在所述閥體上的頂尖以及活動連接在所述頂尖上的蒸汽轉換開關,所述頂尖位于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之間,所述第一閥芯和所述第二閥芯分別通過第一柄桿和第二柄桿連接在位于所述頂尖相對的兩側的所述蒸汽轉換開關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當所述第二端按下,而第一端翹起時,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一狀態;當所述第一端按下,而第二端翹起時,所述切換部件切換至第二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柄桿和第二柄桿的端部均形成球頭,所述蒸汽轉換開關的兩端均設有卡槽,所述球頭卡設在所述卡槽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轉換開關的下端開設有凹陷,所述頂尖的頭部設置在所述凹陷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尖和所述閥體之間還設置有彈簧。
10.根據權利要求4、5、7、8或9所述的蒸汽拖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閥芯和所述第二閥芯上均裝設有用于分別密封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的密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