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樁的施工方法,包括就位、沉管、樁成型步驟,其特征是:所述沉管的方法是:將設備沉管系統按壓樁和/或貫入度下沉至設定深度,具體包括:
(1)上提十噸以上的大重量內夯管,做自由落體運動或液壓沖擊的上下運動,勢能反復沖擊外管下的雜填石、風化巖,形成剪切口;
(2)外管沿剪切口抱壓、高頻振動偏心錘產生的大勢能及重力加速度振沖下沉;
(3)交互步驟(1)、(2),沉管至設定深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樁的施工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就位的方法是:將設備沉管系統就位于設定好的樁位上、或已施工好的樁位近側、或已施工好的樁位中心;所述已施工好的樁包括雙向水泥土樁、潛孔水泥土樁、反壓一體化水泥土樁、非取土干濕水泥土或砂土樁或復合樁;或為:非地下原位,地上預攪拌后再壓注回原位的取土水泥土或砂土樁。
3.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的施工方法用施工設備,其特征是:包括內外雙套管,外管為管樁,內管為內夯管;內夯管為實心鋼管,內夯管上端設置上夯擊盤,上夯擊盤的外徑大于外管內徑;內夯管下端設置下夯擊盤,下夯擊盤外徑小于外管內徑;在外管外側設置對外管和/或內夯管進行夾緊的夾樁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樁的施工方法用施工設備,其特征是:所述外管為鋼管;或為內壁光滑的TSC管樁;或為內壁光滑的雙層復合管樁,外層為混凝土層,內層為鋼管層;或為內壁光滑、頂部為耐沖擊層的超高強管樁。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樁的施工方法用施工設備,其特征是:內夯管內設置通氣、通漿、通料管道中的一個或多個。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樁的施工方法用施工設備,其特征是:所述上夯擊盤為平板狀或反向設置的帽狀;下夯擊盤為平板狀或鉆頭狀。
7.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樁的施工方法用施工設備,其特征是:在外管上設置振動偏心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