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臺底座、平臺圍欄和至少兩個動力系統;
所述平臺圍欄沿著所述平臺底座的周邊設置,所述平臺圍欄的高度高于當施工人員站在所述平臺底座上時所述施工人員的腹部;
所述動力系統包括絞盤、滑輪組和吊繩;所述絞盤設置在所述平臺圍欄上;所述滑輪組設置在所述平臺圍欄或所述絞盤上;所述吊繩穿過所述滑輪組且所述吊繩一端與所述絞盤連接,另一端用于與外部物件連接;
其中,通過施工人員操作所述絞盤以收放所述吊繩,以使所述平臺底座升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底座包括多根管鐵、固定盤和固定圈;
所述平臺底座由多根所述管鐵以所述固定盤為起點,以所述固定圈為終點,以預定規則排列而成的板狀結構;
其中,所述預定規則配置為每相鄰兩根管鐵從所述平臺底座的幾何中心開始成預定角度排列;
其中,每相鄰兩根管鐵之間的間隙小于施工人員的鞋底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底座的每相鄰兩個管鐵之間的間隙由鋼絲網填充。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平臺底座上設有至少一個加強筋;
至少一個所述加強筋以所述平臺底座的幾何中心為中心等間隔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圍欄由護圈和多根支撐筋組成;所述支撐筋包括長支撐筋;
每兩個長支撐筋以預定距離排列,且所述長支撐筋的兩端分別與所述護圈和所述平臺底座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筋包括短支撐筋;
短支撐筋的兩端分別連接一長支撐筋以形成支撐組件,所述支撐組件用于安裝所述動力系統。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圍欄上設有至少一根加強圈;所述加強圈平行于所述護圈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4和7中任一項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所述動力系統等間隔設置在所述平臺圍欄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保護系統,所述保護系統的一端與施工人員固定連接,另一端與外部物件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系統包括:
安全帶,安全帶用于供施工人員穿戴;
鋼絲繩,所述鋼絲繩的一端與外部物件連接;
自鎖器,所述自鎖器的一端與所述鋼絲繩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安全帶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