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基坑支護相關,具體為一種基坑支護結構。
背景技術:
1、基坑支護是在建筑物或其他工程項目的基礎施工過程中,為了防止土體發生滑坡、塌方或沉降等問題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地下鋼支撐、混凝土墻、擋土墻以及降水設備等,以確保工程安全穩定地進行。
2、現有基坑支護結構主要是通過把兩組擋土板分別貼合在基坑兩側內壁上,然后再在兩組擋土板之間安裝好支撐機構,支撐機構一般是在兩個擋土板上設置支撐桿,且在其中一個支撐桿的端部設置套筒,套筒與另一個支撐桿配合進行調節使用,現有技術中兩者一般通過螺栓進行固定;但是此過程中對于螺栓的旋緊或者旋松一般需要借助相應的輔助工具來實現,給工作人員帶來不便,影響后續的拆裝效率。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坑支護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包括第一土壁插桿、第一擋土板、第一支撐固定套、支護加固裝置、第二擋土板、第二土壁插桿、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固定套、第二支撐桿、固定套和定位組件;所述第一擋土板的一側連接設置有第一土壁插桿,所述第二擋土板的一側也設置有第二土壁插桿,且第一擋土板的另一側設置有第一支撐固定套,第二擋土板的另一側設置有第二支撐固定套,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一端與第二支撐固定套連接設置,且第一支撐桿的另一端固定設置有固定套,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一端與第一支撐固定套連接設置,且第二支撐桿上等距設置有定位通槽,所述固定套中貫穿設置有圓槽,所述第二支撐桿與固定套通過設置的定位組件進行固定連接。
3、優選的,所述定位組件包括定位插柱、限位板件、柱體、限位卡塊、圓臺、固定板、螺紋孔、緊固螺絲、對接圓槽、限位滑槽、容納腔槽、限位擋塊;所述定位插柱的一端固定設置有限位板件,定位插柱的另一端固定設置有柱體,所述柱體的一端的邊側位置對稱固定設置有限位卡塊,所述固定板的一端固定設置有圓臺,圓臺遠離固定板的端面上設置有對接圓槽,對接圓槽對稱設置有兩個限位滑槽,所述圓臺的內部設置有容納腔槽,容納腔槽內壁固定設置有限位擋塊。
4、優選的,所述圓槽與定位通槽設置位置對應、設置組數相同,兩者內徑設置相等。
5、優選的,所述柱體與對接圓槽配合銷接,所述限位卡塊與限位滑槽位置對應,兩者相適配滑動連接。
6、優選的,限位擋塊固定在容納腔槽內壁,且限位擋塊與對接圓槽下端相接,限位擋塊與限位滑槽位置相離。
7、優選的,所述固定板的端面上對稱設置兩個螺紋孔,且固定板通過緊固螺絲與螺紋孔螺紋連接固定。
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9、通過設置由定位插柱、限位板件、柱體、限位卡塊、圓臺、固定板、螺紋孔、緊固螺絲、對接圓槽、限位滑槽、容納腔槽、限位擋塊組成的定位組件;由柱體和限位卡塊與對接圓槽銷接,通過限位滑槽定位保證銷接的準確,并在容納腔槽內部設置限位擋塊,從而讓柱體銷接完成后用手直接旋轉限位板件使限位卡塊接觸到限位擋塊即可完成固定;拆卸時也可以直接用手旋轉限位板件當限位卡塊與限位滑槽位置對應時即可抽出限位板件完成拆卸;此過程無需借助輔助工具即可實現螺栓的緊固和拆卸,操作便捷。
1.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土壁插桿(1)、第一擋土板(2)、第一支撐固定套(3)、支護加固裝置(4)、第二擋土板(5)、第二土壁插桿(6)、第一支撐桿(7)、第二支撐固定套(8)、第二支撐桿(9)、固定套(11)和定位組件;所述第一擋土板(2)的一側連接設置有第一土壁插桿(1),所述第二擋土板(5)的一側也設置有第二土壁插桿(6),且第一擋土板(2)的另一側設置有第一支撐固定套(3),第二擋土板(5)的另一側設置有第二支撐固定套(8),所述第一支撐桿(7)的一端與第二支撐固定套(8)連接設置,且第一支撐桿(7)的另一端固定設置有固定套(11),所述第二支撐桿(9)的一端與第一支撐固定套(3)連接設置,且第二支撐桿(9)上等距設置有定位通槽(10),所述固定套(11)中貫穿設置有圓槽(12),所述第二支撐桿(9)與固定套(11)通過設置的定位組件進行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組件包括定位插柱(1301)、限位板件(1302)、柱體(1303)、限位卡塊(1304)、圓臺(1305)、固定板(1306)、螺紋孔(1307)、緊固螺絲(1308)、對接圓槽(1309)、限位滑槽(1310)、容納腔槽(1311)、限位擋塊(1312);所述定位插柱(1301)的一端固定設置有限位板件(1302),定位插柱(1301)的另一端固定設置有柱體(1303),所述柱體(1303)的一端的邊側位置對稱固定設置有限位卡塊(1304),所述固定板(1306)的一端固定設置有圓臺(1305),圓臺(1305)遠離固定板(1306)的端面上設置有對接圓槽(1309),對接圓槽(1309)對稱設置有兩個限位滑槽(1310),所述圓臺(1305)的內部設置有容納腔槽(1311),容納腔槽(1311)內壁固定設置有限位擋塊(13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槽(12)與定位通槽(10)設置位置對應、設置組數相同,兩者內徑設置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體(1303)與對接圓槽(1309)配合銷接,所述限位卡塊(1304)與限位滑槽(1310)位置對應,兩者相適配滑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擋塊(1312)固定在容納腔槽(1311)內壁,且限位擋塊(1312)與對接圓槽(1309)下端相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306)的端面上對稱設置兩個螺紋孔(1307),且固定板(1306)通過緊固螺絲(1308)與螺紋孔(1307)螺紋連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