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放置貨物的車體、用于夾緊貨物的機臂和用于控制機臂翻轉的翻轉運動組件;所述翻轉運動組件包括一對相配合的第一傳動輪組;所述第一傳動輪組的從動輪通過一轉軸與所述機臂根部或靠近根部位置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車體上的升降運動組件;所述升降運動組件包括一對沿豎直方向設置的通過傳動帶配合的第二傳動輪組;所述翻轉運動組件通過一連接部件連接在所述傳動帶上,隨著所述傳動帶輪組的轉動而作升降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運動組件靠近所述翻轉運動組件的表面上設有T形槽;所述T形槽沿豎直方向延伸;所述翻轉運動組件靠近所述升降運動組件一端的形狀與所述T形槽相適配,沿所述T形槽做升降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動輪組為同步帶輪組或鏈輪組,所述傳動帶相應的為同步帶或鏈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動輪組為同步帶輪組,所述傳動帶為雙面齒同步帶;所述連接部件為固定不轉的同步帶輪,與所述雙面齒同步帶的外齒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輪組為同步帶輪組或齒輪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臂為相對設置的兩條,每條所述機臂頂端或靠近頂端位置設有機械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手相對設置在所述機臂靠近頂端位置,所述機械手包括電磁銷和連接在電磁銷頂端的真空吸盤;所述電磁銷伸出可擠壓所述真空吸盤吸緊貨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銷通過軸承連接在所述機臂內,使得所述電磁銷和貨物一起在貨物重力作用下相對于所述機臂旋轉,以保證貨物在跟隨所述機臂位移過程中保持原有姿態而不隨所述機臂翻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銷與所述真空吸盤之間連接有墊片。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下設有車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