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組件(1)、夾持組件(2)和伸縮組件(3);
所述支架組件(1)包括具有兩條平行側邊的水平框架(11);
水平框架(11)的平行側邊上對應設有多組用于活動連接夾持組件(2)中部的第三連接板(111);
夾持組件(2)由多個加持組構成,每個加持組包含兩個夾持部件,每個夾持部件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連接板(21)和第二連接板(22);
第一連接板(21)與一端固定在支架組件(1)上的伸縮組件(3)連接;
第二連接板(22)上連接有用于夾持砌塊的夾持板(23);
水平框架(11)的平行側邊上一組對應的夾持組件(2)上的夾持板(23)可在伸縮組件(3)的推動下繞第三連接板(111)轉動相互靠近夾住坯體或砌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組件(1)包括水平框架(11)和位于水平框架(11)中間的豎直框架(12),水平框架(11)設有兩條平行側邊,第三連接板(111)沿平行側邊長度方向分布;伸縮組件(3)的一端連接在豎直框架(12)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組件(3)包括第一伸縮機構(31)和第二伸縮機構(32);第一伸縮機構(31)的一端與豎直框架(12)或水平框架(11)連接,另一端與第一連接板(21)連接;第二伸縮機構(32)連接在豎直框架(12)的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伸縮機構(31)與控制其運動的第一控制閥(33)連接;所述第二伸縮機構(32)與控制其運動的第二控制閥(34)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組件(3)為可伸縮的液壓缸或氣壓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組件(3)氣壓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輕質建材加工抓料機構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板(23)的夾持面上設有壓力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