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包括:
臂部;以及
手部,所述手部與所述臂部旋轉式連接以使所述手部能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進行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手部上固定連接有旋轉軸桿,所述旋轉軸桿的末端沿所述臂部的軸線延伸到所述臂部內,所述臂部構造有包圍所述末端的容納部,所述容納部與所述旋轉軸桿可旋轉式配合,
其中,所述旋轉軸桿能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方向相對于所述容納部旋轉以實現所述手部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進行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旋轉軸桿的末端上構造有徑向向外延伸的限位凸起,
在所述容納部上構造有徑向向內延伸的限位擋件,
其中,通過所述限位擋件限定有旋轉通道,所述限位凸起容納于所述旋轉通道內并能在所述旋轉通道內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旋轉移動,所述限位凸起徑向向外延伸的最遠端與所述臂部的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限位擋件徑向向內延伸的最遠端與所述臂部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通道相對于所述臂部的軸線形成的夾角最小為90°。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限位凸起與所述限位擋件之間構造有彈性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限位凸起的周向兩側均設置有所述限位擋件,在所述限位凸起與兩側的限位擋件之間均設置有所述彈性件,所述彈性件構造成在所述限位凸起和所述限位擋件之間始終處于壓縮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2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臂部內安裝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轉子與所述旋轉軸桿固定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構造成在其通電狀態下,所述轉子能夠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旋轉或者固定不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器人上肢,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構造成在其通電狀態下,所述轉子能夠圍繞所述臂部的軸線、以設定的角速度旋轉設定的角度。
10.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軀干,以及根據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器人上肢,所述臂部背離所述手部的端部與所述軀干活動式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