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通過智能手機控制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機器人包括智能手機和機器人的運動機構,所述運動機構上設有連接端子,所述智能手機通過所述連接端子與所述運動機構連接,用于對所述運動機構進行控制;所述運動機構包括外殼、設于所述外殼內部的支架體以及移動驅動裝置,所述移動驅動裝置與所述支架體固定連接,所述移動驅動裝置包括電動機和移動輪,所述電動機驅動所述移動輪轉動,進而實現所述智能機器人的移動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機構還包括機器人的上肢動作組件,所述上肢動作組件包括手臂連桿以及上肢驅動電機,所述上肢驅動電機設于所述外殼內部并與所述手臂連桿驅動連接,用于實現對所述手臂連桿動作的驅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機構上的連接端子為兩個或者多個,每一連接端子上均插設連接有一智能手機,多個智能手機之間協作控制所述運動機構或者多個智能手機之間相互備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機上搭載有GPS電路以及攝像頭傳感器,以實現對智能機器人的導航定位以及環境圖像識別與掃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機上設有觸摸控制屏、語音識別電路以及控制按鍵,實現機器人的多種控制方式。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機包括運動機構驅動電路以及處理器,所述運動機構驅動電路與所述處理器連接,并用于對所述運動機構的驅動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機構驅動電路包括分別與處理器連接的移動驅動裝置控制電路和上肢動作組件驅動電路。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機還包括無線通訊電路,所述無線通訊電路與所述處理器連接,所述無線通訊電路用于與沒有插設在智能機器人上的智能手機進行無線通訊連接,進而實現智能機器人的遠程控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機器人為老人看護機器人或者掃地機器人或者家庭服務機器人。
10.一種智能機器人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統包括第三控制終端以及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智能機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