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安全錘,包括錘頭和錘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錘頭兩端分別設有尖錘頭和鈍錘頭,所述錘柄采用高強度工程塑料制成,所述錘柄設有嵌連端、握持端和連接兩者的連接段,所述嵌連端與錘頭嵌連,所述連接段上與兩個錘頭同向的端面上分別設有涂層區,所述涂層區上涂布有夜光涂料,所述握持端上設有握持套,所述握持套為套在握持端上的一層PU皮和橡膠端構成,所述橡膠端采用橡膠材料制成,所述橡膠端上設有凹槽,所述PU皮的一端嵌入凹槽內粘貼之后采用熱壓工藝形成握持套,所述PU皮的表面設有防滑紋區和透氣凹孔區,所述握持套靠近錘頭的一端包裹有橡膠護套,所述握持套嵌套于握持端時,所述橡膠護套的一端向握持套內翻折并緊貼于握持套內側,另一端緊裹于握持套外表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端上設有與握持套適配的套槽,所述握持套與握持端之間通過膠水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紋區由均勻交錯的條紋槽形成,所述透氣凹孔區為設置于PU皮表面的盲孔形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錘頭采用鐵制成,錘頭的表面鍍有銅層,銅層的外表面設有防銹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套的表面還設有用于放置商標的商標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錘柄長15-20cm,其中握持端長10-15c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錘,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段表面設有光油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