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汽車電池,具體涉及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
背景技術:
1、隨著工業發展,新能源汽車普及程度越來越高,其動力方式與傳統的石油能源不同,新能源汽車使用電能作為部分或全部的動力源,電能的來源廣泛,并且相較于石油,電能可持續發展性更好;目前汽車電池作為動力的總成關鍵部件,其安全性和經濟型決定了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效能,甚至在一些工業領域能直接使用汽車電池作為供能主體,汽車電池的使用范圍較廣,其安全性是保障新能源汽車等將其作為動力源的工業設備的基礎。
2、目前,汽車動力電池由于其構造屬性,大多在電池內部會產生工作熱量,來自環境的熱量可通過工業設備配設輔助溫度控制的組件進行調控,而電池內部的熱量常常在總成封裝后難以直接進行散熱,因此電池內部產生的熱量在處理不當的時候會造成電池損壞影響工業設備的使用安全和外部環境。
3、現有技術中,汽車電池大多為單體電池集成為電池組然后再模塊化集成封裝在電池箱內,由于這些電池的集成和組裝大多基于單體電池,因此容易在局部的單體電池結構遭到破壞時,產生的熱失控影響其他未被損壞的單體電池,嚴重的情況下甚至能爆燃大面積燒毀集成的電池組,現有的電池熱失控常常需要被動式到達限定溫度或其他檢測條件時直接反饋觸發滅火,否則,熱失控的第一時間依靠人工或自動控制進行主動滅火降溫有可能失效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4、現有技術中,例如日本發明專利jp6231266b2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滅火系統,該發明專利技術方案中,采用與單體電池或電池組的空間結構相似的插入式結構,并在其中裝填滅火劑,在電池熱失控產生燃燒時,在插入式結構中點火開通滅火劑釋放通路對整個集成空間內的電池組進行滅火,該技術方案占用的空間結構為一個單體電池或電池組的空間范圍,對空間結構的利用效果較差,可能存在滅火撲滅范圍較小而失效的情況,并且,由于是在集成空間內部產生燃燒開斷動作,有可能促進熱失控初步起火狀態,從而使熱失控更劇烈的情況發生。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以解決電池熱失控的反饋和防控精度較差、電池熱失控破壞傳遞范圍較大的問題。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具體提供下述技術方案:
3、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包括包括集成箱,集成箱內設有收納腔,收納腔內設有電池包,收納腔內設有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之間設有電池包;
4、電池包側方具有能夠抑制熱失控、滅火的滅火貼片;
5、通過設置防護支架、第一防護罩、遮蔽腔、滅火貼片以及第一防護貼,提高了電池熱失控防護處理的面積精度,降低了電池熱失控破環的傳遞范圍,增加了電池熱失控防護反應處理時間,提高了電池熱失控防護效果和電池使用的安全性。
6、優選地,電池包側面還設有防控組件,防控組件包括固定連接在電池包側面的防護支架,防護支架另一端滑動連接有第一防護罩,第一防護罩另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防護罩,第二防護罩在煙氣流入方向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一防護貼。
7、優選地,第二防護罩內設有防護工作腔,防護工作腔內固定連接有第二防護貼和第一防護貼,第一防護貼位于第二防護貼和電池包之間;
8、通過設置第一防護罩、第一防護貼、第二防護貼以及第二防護罩,降低了電池熱失控防護的維護壓力,提高了電池熱失控的防護精度。
9、優選地,防護工作腔側壁內固定連接有兩組流通管座,第二防護貼在煙氣流通方向上的位置處于兩組流通管座之間,第一防護貼在煙氣流通方向上的位置處于轉接管座和電池包之間;
10、通過設置流通管座、第二防護罩、第一防護貼以及第二防護貼,提高了電池熱失控煙氣流通和防護的順暢性,提高了熱失控防護反饋的準確性,降低了電池熱失控成本。
11、優選地,流通管座輸出端轉動連接有轉接管座;降低了熱失控防護產生沖擊振動的可能,提高了電池熱失控防護的穩定性和防護效率。
12、優選地,電池包側面滑動連接有防護限位塞;降低了電池熱失控防護對散熱的干涉,提高了電池使用效能。
13、優選地,電池包側面設有監測組件,監測組件包括固定連接在電池包側面的反饋收發裝置和導熱片,導熱片側面固定連接有膨脹伸縮桿,反饋收發裝置內滑動連接膨脹伸縮桿;
14、通過設置導熱片、膨脹伸縮桿以及反饋收發裝置,降低了振動噪音對電池熱失控反饋的影響,提高了電池熱失控監測反饋精度,提高了電池熱失控防護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15、優選地,電池包側面固定連接有反饋處理器,反饋處理器輸出端動力連接有開斷推桿;
16、通過設置反饋處理器、開斷推桿以及防護限位塞,提高了電池熱失控防護和散熱流通狀態切換的可靠性和控制精度,提高了抑制電池熱失控的防護精度。
1.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包括集成箱(10),所述集成箱(10)內設有收納腔(11),所述收納腔(11)內設有電池包(15),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腔(11)內設有第一隔板(12)和第二隔板(13),所述第一隔板(12)和所述第二隔板(13)之間設有所述電池包(15);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15)側面還設有防控組件(30),所述防控組件(30)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電池包(15)側面的防護支架(38),所述防護支架(38)另一端滑動連接有第一防護罩(35),所述第一防護罩(35)另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防護罩(31),所述第二防護罩(31)在煙氣流入方向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一防護貼(33)。
3.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防護罩(31)內設有防護工作腔(32),所述防護工作腔(32)內固定連接有第二防護貼(34)和所述第一防護貼(33),所述第一防護貼(33)位于所述第二防護貼(34)和電池包(15)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工作腔(32)側壁內固定連接有兩組流通管座(36),所述第二防護貼(34)在煙氣流通方向上的位置處于兩組所述流通管座(36)之間,所述第一防護貼(33)在煙氣流通方向上的位置處于轉接管座(37)和所述電池包(15)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通管座(36)輸出端轉動連接有轉接管座(37)。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15)側面滑動連接有防護限位塞(39)。
7.根據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15)側面設有監測組件(60),所述監測組件(60)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電池包(15)側面的反饋收發裝置(61)和導熱片(62),所述導熱片(62)側面固定連接有膨脹伸縮桿(65),所述反饋收發裝置(61)內滑動連接所述膨脹伸縮桿(65)。
8.根據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車輛被動式滅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15)側面固定連接有反饋處理器(51),所述反饋處理器(51)輸出端動力連接有開斷推桿(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