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和若干個標識件(2),所述底座(1)設置有供標識件(2)放置的放置區(3),所述放置區(3)至少可放置若干個標識件(2),所述標識件(2)與底座(1)可拆卸連接,每個標識件(2)的表面均顯示設置有標識符(6);所述底座(1)包括用于主要顯示號碼組合的標識讀取面(11),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放置區(3)時,每個標識件(2)最多僅主要顯示一個標識符(6)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若干個標識符(6)排列組成至少一組信息標識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結構為球體、圓柱體或多面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球體,所有的標識符(6)均顯示分布在所述球體的表面;所述定位槽(4)為半球形槽或劣球形槽;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定位槽(4)內時,所述標識件(2)上僅有一個標識符(6)主要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橢球形,以橢球形的短軸為對稱軸設置為兩個半橢球形,每個半橢球形的表面沿周向設置有若干個不同的標識符(6),所述定位槽(4)的形狀為半橢球形槽或劣橢球形槽;當所述標識件(2)豎向放置于所述定位槽(4)內時,所述標識件(2)上僅有一個標識符(6)主要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長方體,所述標識件(2)的兩個端面各設置有一個標識符(6),所述標識件(2)的每個長方形側面均設置有兩個對稱且反向設置的數字;所述定位槽(4)包括相互連通的縱向槽(41)和橫向槽(42),所述縱向槽(41)用于定位豎直放置的標識件(2),所述橫向槽(42)用于定位水平放置的標識件(2);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縱向槽(41)內時,所述標識件(2)的側面僅顯示一個數字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橫向槽(42)內時,所述標識件(2)其中一端的標識符(6)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寬與高相等,且所述標識件(2)的長邊長度是寬或高的兩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十二面體,所述定位槽(4)的形狀與所述十二面體的形狀相適配;所述十二面體包括相互平行的兩個端面分別為底面和頂面,其余的十個面為側面,不同的標識符(6)分別顯示設置于所述十二面體的不同側面;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定位槽(4)內時,底面朝向定位槽(4)的底部,頂面朝上,且所述標識件(2)的側面僅有一個標識符(6)主要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側面靠近所述頂面的為頂側面,所述標識件(2)的側面靠近所述底面的側面為底側面,所述頂側面的數字與所述底側面的數字朝向相反設置,且所述頂側面的數字頭部朝向所述頂面,所述底側面的數字頭部朝向所述底面,所述底面與所述頂面可互相轉換;當所述標識件(2)插入所述定位槽(4)時,所述標識件(2)面向所述定位槽(4)的一面為底面,所述標識件(2)遠離所述定位槽(4)的一面為頂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十二面體為正十二面體。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十二面體為五邊拉伸體,所述五邊拉伸體的頂面和底面為正五邊形,所述五邊拉伸體的側面為矩形或等腰梯形。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圓柱體,所有的標識符(6)顯示于所述圓柱體的弧形面;所述定位槽(4)為圓柱槽;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圓柱槽內時,所述標識件(2)上僅有一個標識符(6)主要正向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形狀為圓柱體,所述標識件(2)的兩個端面各設置有一個標識符(6),所述標識件(2)的弧形面設置有若干個標識符(6);所述定位槽(4)包括相互連通的柱形槽(43)和弧形槽(44),所述柱形槽(43)用于定位豎直放置的標識件(2),所述弧形槽(44)用于定位水平放置的標識件(2);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柱形槽(43)內時,所述標識件(2)的側面僅主要顯示一個標識符(6)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當所述標識件(2)放置于所述弧形槽(44)內時,所述標識件(2)其中一端的標識符(6)主要顯示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
13.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高度高于所述定位槽(4)深度以使當所述標識件(2)插入定位槽(4)后至少顯示一個標識符(6)。
14.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高度為所述定位槽(4)深度的至少兩倍。
15.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可插接或卡接于所述底座(1)的放置區(3)。
16.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與底座(1)通過魔術貼連接。
17.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與底座(1)通過磁性連接。
18.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與所述標識件(2)任意一個具有磁性,另一個可被磁性所吸。
19.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內置磁鐵或為可被磁吸的第一金屬件。
20.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內設置有空腔,所述空腔內放置有可自由運動的磁鐵件或可被磁吸的第二金屬件。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設置有磁吸金屬,當所述標識件(2)靠近所述底座(1)時,所述空腔內的磁鐵件或可被磁吸的第二金屬件受到底座(1)上磁吸金屬的磁吸力吸引,所述磁鐵件或可被磁吸的第二金屬件在所述空腔內朝向靠近所述磁吸金屬的方向移動,并將所述標識件(2)固定于所述底座(1)上。
22.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上的標識符(6)為夜光或熒光顯示標識符(6)。
23.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包括多個分體塊(21),多個所述分體塊(21)之間可拆卸連接,多個標識符(6)分布于多個分體塊(21)的表面。
24.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符(6)設置為凸起結構或凹設結構。
25.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設置有遮擋蓋(5),遮擋蓋(5)與底座(1)滑動連接或翻轉連接。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蓋(5)可遮擋號碼顯示組件的全部標識符(6),或只遮擋部分標識符(6)并于底座(1)的標識讀取面(11)露出需主要顯示的標識符(6)。
27.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上的標識符(6)設置有十個,所述標識符(6)為數字標識符(6)。
28.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符(6)為0-9的阿拉伯數字。
29.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為非一次性可循環使用的單個立體結構,且可拆卸安裝于底座(1)的放置區(3);通過調整所述標識件(2)在放置區(3)的放置位置或調整標識件(2)于標識讀取面(11)主要顯示的標識符(6),對多個所述標識件(2)進行不同的排列組合,可以快速組成不同的信息標識組;當標識符(6)為數字號碼時,可快速排列出不同的手機號碼信息。
30.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件(2)的標識符(6)包括各國的文字或圖案。
31.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放置區(3)的定位槽(4)和/或標識件(2)的數量基于不同國家和/或地區的聯系信息所需標識符(6)組成的數量對應設置。
32.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號碼顯示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放置區設置有十一個標識件(2),每個標識件(2)表面均顯示有從0-9的十個阿拉伯數字號碼,標識件(2)組合成11位的手機號碼顯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