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直下式背光模組,包括背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1)的背面設置有向下凸出的凸包(2),所述凸包(2)內設置有轉接板(3),所述背板(1)的背面連接有若干個燈條(4),所述凸包(2)內在所述燈條(4)與所述轉接板(3)之間設置有散熱件(5),所述散熱件(5)、所述轉接板(3)與所述背板(1)通過第一螺釘固定連接,所述散熱件(5)、所述轉接板(3)與所述燈條(4)通過第二螺釘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接板(3)設置有若干個連接器(31),所述散熱件(5)設置有若干個與所述連接器(31)相對應的通孔(5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件(5)為鋁板或鋼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包(2)的底面設置有若干個向上凸出的凸臺(21),所述凸臺(21)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釘相配合的第一螺紋孔(211),所述散熱件(5)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釘相配合的第一安裝孔(52),所述轉接板(3)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螺釘相配合的第二安裝孔(3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條(4)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釘相配合的第三安裝孔(41),所述散熱件(5)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釘相配合的第二螺紋孔(53),所述轉接板(3)設置有與所述第二螺釘相配合的第四安裝孔(33)。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21)的高度與所述轉接板(3)的厚度、所述散熱件(5)的厚度之和等于所述凸包(2)的高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包(2)的高度為4mm,所述凸臺(21)的高度為2mm,所述轉接板(3)的厚度為1mm。
8.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