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導光板,具體為一種便于組接的LED導光板裝置,屬于LED導光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導光板設計原理源于筆記本電腦的液晶顯示屏,是將線光源轉變為面光源的高科技產品。光學級亞克力為基材,運用LCD顯示屏及筆記本電腦的背光模組技術,透過導光點的高光線傳導率,經電腦對導光點計算,使導光板光線折射成面光源均光狀態制造成型,而且導光板的使用非常的廣泛,在各種場合中都頻繁的出現。而目前的一些導光板在導光效果上不具備高均勻度和高透光性,有的只能單獨使用,無法進行組裝拼接或者在組接上效果比較差,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便于組接的LED導光板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便于組接的LED導光板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便于組接的 LED導光板裝置,包括導光板裝置,所述導光板裝置的內部對稱設置有左右對稱的兩個凹槽;所述凹槽中設置有燈槽;所述燈槽中放置有 LED燈,且所述燈槽的一側連接透光孔;所述透光孔的一側是導光板;所述導光板的底部設置有減震層;所述減震層通過透明粘貼層連接背光板;所述背光板所在的所述導光板裝置的底部設置有吸附式底盤;所述導光板的頂端設置有透鏡;所述透鏡的一側設置有透光玻璃。
優選的,所述導光板裝置設置在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內部,且所述第一邊框上設置有方形槽;所述第二邊框上設置有方形塊。
優選的,所述燈槽的上下兩側均設置有散熱塊。
優選的,所述透光玻璃設置為兩層,且所述透光玻璃之間通過透明粘貼層連接;所述透光玻璃采用高透光性材料制成。
優選的,所述背光板采用可折射光源材料制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燈槽上的散熱塊可以有效降低LED燈散發出的熱量,提高LED的使用壽命和照射效率,透鏡可以擴大燈光的照射度,且透光玻璃采用了高透光性的材料制成,且設置為兩層,可以高效均勻的進行透光,背光板不僅可以背光還可以有效的將光源折射回去,提高了光源的透光照射率,導光板裝置上的透明保護膜可以保護透光玻璃不受損傷,提高使用時長,并且可以隨時的更換,減震層可以降低因震動帶來的對裝置內部的破壞,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上的方形槽和方形塊可以很好的進行組接,可以根據需求自由的組裝,且整個LED導光板裝置可以很方便的通過吸附式底盤吸附在墻體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邊框和導光板裝置的組合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邊框和導光板裝置的組合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導光板裝置的內部結構截面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吸附式底盤的位置示意圖。
圖中:1、第一邊框;2、導光板裝置;3、透明保護膜;4、方形槽;5、方形塊;6、第二邊框;7、吸附式底盤;8、LED燈;9、凹槽;10、散熱塊;11、導光板;12、透明粘貼層;13、背光板;14、減震層;15、透光孔;16、燈槽;17、透光玻璃;18、透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所示,一種便于組接的LED導光板裝置,包括導光板裝置2,所述導光板裝置2的內部對稱設置有左右對稱的兩個凹槽 9;所述凹槽9中設置有燈槽16;所述燈槽16中放置有LED燈8,且所述燈槽16的一側連接透光孔15;所述透光孔15的一側是導光板 11;所述導光板11的底部設置有減震層14;所述減震層14通過透明粘貼層12連接背光板13;所述背光板13所在的所述導光板裝置2 的底部設置有吸附式底盤7;所述導光板11的頂端設置有透鏡18;所述透鏡18的一側設置有透光玻璃17。
所述導光板裝置2設置在第一邊框1和第二邊框6內部,且所述第一邊框1上設置有方形槽4;所述第二邊框6上設置有方形塊5,便于組接;所述燈槽16的上下兩側均設置有散熱塊10,可以吸收照射時的熱量;所述透光玻璃17設置為兩層,且所述透光玻璃17之間通過透明粘貼層12連接;所述透光玻璃17采用高透光性材料制成,使得光源可以均勻的散發出;所述背光板13采用可折射光源材料制成,可以將光源折射回去;所述導光板裝置2上設置有透明保護膜3,起到保護作用。
首先,將LED燈8放入到燈槽16中,然后將整個導光板裝置2 分別放入到第一邊框1和第二邊框6的內部,再通過第一邊框1上的方形槽4和第二邊框6上的方形塊5把它們組接在一起,在由吸附式底盤7吸附在墻體上,LED燈8散發的光源經透光孔15和導光板11 導出,在經透鏡18散發,最后由透光玻璃17均勻的照射出。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