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所述軌道燈具包括一個燈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系統包括一個手柄散熱分系統,所述手柄散熱分系統包括一個設置在所述燈筒中并用于傳熱的傳熱底板,一個設置在所述傳熱底板上的蓋板,一個設置在所述燈筒上的轉動機構,以及一個轉動穿設在所述蓋板與傳熱底板之間并延伸入所述轉動機構的熱管,所述蓋板與傳熱底板之間開設有一個用于轉動設置所述熱管的通孔,所述轉動機構包括一個內手柄,一個設置在所述內手柄上的轉動軸,一個開設在所述燈筒上的軸孔,一個固定在所述燈筒上并套設在所述轉動軸上的軸套,以及一個用于將所述內手柄夾設在所述軸套上的抵頂機構,所述抵頂機構隨所述轉動軸一起活動并包括一個套設在所述轉動軸上的抵頂件,一個固定在所述轉動軸一端的螺母,以及一個夾設在所述抵頂件與螺母之間的彈性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系統還包括一個燈筒散熱分系統,所述燈筒散熱分系統包括一個設置在所述燈筒內部并用于設置所述傳熱底板的內筒,以及多個設置在所述內筒與燈筒的燈筒之間的風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上設置有一個臺階,所述傳熱底板設置在所述臺階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手柄還包括一個與該內手柄連接的外手柄,所述內、外手柄中分別設置有至少一個相對應的導熱塊,所述熱管夾設在該內、外手柄中的導熱塊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導熱塊上開設有一個半圓槽。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半圓槽與熱管之間設置有導熱界面材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與熱管之間設置有導熱界面材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界面材料為導熱硅脂。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熱管隨所述轉動手柄一起繞所述通孔轉動。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燈具的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軸上開設有熱管穿孔,該熱管穿孔用于穿設所述熱管,所述熱管穿孔與所述熱管間隔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