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雙柱氣動沖壓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機構、沖壓機構、控制機構,所述的沖壓機構、控制機構均設置于支撐機構上;
所述的支撐機構包括底板(1)、支撐柱(2)、支撐板(3),所述的支撐板(3)設置于底板(1)的上方,底板(1)、支撐板(3)通過支撐柱(2)進行固定;
所述的沖壓機構包括下卡頭(4)、上模套(5)、沖壓軸(6)、第一氣缸(7)、第二氣缸(8)、砥柱(9),所述的第一氣缸(7)設置于支撐板(3)上,第一氣缸(7)的一側設置有砥柱(9),砥柱(9)上設置有第二氣缸(8),第二氣缸(8)與第一氣缸(7)之間設置有氣道(10),第二氣缸(8)與第一氣缸(7)之間通過氣道(10)相連通,沖壓軸(6)的上端豎直的穿過支撐板(3)與第一氣缸(7)相連,沖壓軸(6)的下端與上模套(5)相連,下卡頭(4)設置于底板(1)上,下卡頭(4)的位置與上模套(5)的位置相對應;
所述的控制機構包括控制器(12)、保護器(11),控制器(12)與保護器(11)分別位于第一氣缸(7)的兩側,保護器(11)通過線路與第一氣缸(7)、第二氣缸(8)相連,控制器(12)通過線路與保護器(11)、第一氣缸(7)、第二氣缸(8)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沖壓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模套(5)上設置有壓力傳感器,壓力傳感器通過線路與控制器(12)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動沖壓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模套(5)上設置有計數器,計數器通過線路與控制器(12)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沖壓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護器(11)為光電保護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沖壓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氣缸(8)的一側設置有壓力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