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模具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壓合模自動輸送板件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大眾消費者對車型外觀質量的追求,汽車制造商對模具生產企業提出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汽車覆蓋件壓合包邊領域,現場模具在沖壓過程中的送件,取件工作在其中扮演著重要因素。根據現場模具調試經驗顯示,板料在送件中的精度和效率對板件壓合包邊的質量和生產效率影響尤為顯著,并且傳統的人工送件和取件中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傳統的壓合模生產中都是由人工送板件于模具中,模具工作結束后再由人工從中取件,其中人工送件取件效率低,存在安全隱患,人工送件還會出現送件定位角度等錯誤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不足,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壓合模自動輸送板件機構,以達到板件壓合生產過程中,實現自動輸送板件的目的。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該壓合模自動輸送板件機構,包括依次設置用于輸送板件的送入組件、頂出組件、輸送組件,所述送入組件中設有驅動送入組件工作的電機Ⅰ,頂出組件中設有驅動頂出組件工作的電機Ⅲ,輸送組件中 設有驅動輸送組件工作的電機Ⅱ,所述頂出組件上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Ⅰ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Ⅰ,輸送組件靠頂出組件端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Ⅲ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Ⅳ。
進一步的,所述送入組件和頂出組件以及輸送組件均為滾輪傳送組件。
所述輸送組件靠頂出組件端設有升降組件,升降組件上設有限位擋板,所述板件感應器Ⅳ設在限位擋板上。
所述頂出組件下部設有驅動頂出組件升降的氣頂桿,氣頂桿穿過板件壓合模具型腔設置。
所述板件壓合模具上對應頂出組件設有用于控制升降組件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Ⅱ。
所述板件壓合模具上對應頂出組件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Ⅱ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Ⅲ。
所述板件感應器Ⅱ和板件感應器Ⅲ分別位于頂出組件兩側。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該自動輸送板件機構可以在不影響模具正常工作、不增加模具結構空間的前提下,實現自動輸送板件,提升了模具的生產效率,提高了操作人員的安全性,降低了人員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競爭力。
附圖說明
下面對本說明書各幅附圖所表達的內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輸送板件機構俯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輸送板件機構側視示意圖一。
圖3為本實用新型輸送板件機構側視示意圖二。
圖4為本實用新型頂出組件下降至模具型腔中示意圖。
圖中:1.電機Ⅰ、2.板件感應器Ⅰ、3.板件感應器Ⅱ、4.板件感應器Ⅲ、5.電機Ⅲ、6.板件感應器Ⅳ、7.限位擋板、8.電機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至圖4所示,該壓合模自動輸送板件機構,包括依次設置用于輸送板件的送入組件、頂出組件、輸送組件,頂出組件位于送入組件和輸送組件中間,送入組件和頂出組件以及輸送組件均為滾輪傳送組件。
送入組件中設有驅動送入組件工作的電機Ⅰ1,電機Ⅰ1與送入組件的滾輪相連;頂出組件中設有驅動頂出組件工作的電機Ⅲ5,電機Ⅲ5與頂出組件的滾輪相連;輸送組件中設有驅動輸送組件工作的電機Ⅱ8,電機Ⅱ8與輸送組件的滾輪相連。
頂出組件上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Ⅰ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Ⅰ2,輸送組件靠頂出組件端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Ⅲ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Ⅳ6。
輸送組件靠頂出組件端設有升降組件,升降組件上設有限位擋板7,所述板件感應器Ⅳ6設在限位擋板7上。頂出組件下部設有驅動頂出組件升降的氣頂桿,氣頂桿穿過板件壓合模具型腔設置。板件壓合模具上對應頂出組件設有用于控制升降組件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Ⅱ 3。板件壓合模具上對應頂出組件設有用于控制電機Ⅱ工作的板件感應器Ⅲ4。板件感應器Ⅱ和板件感應器Ⅲ分別位于頂出組件兩側,結構緊湊。
板件輸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板料放在送入組件的滾輪組件上;
板件觸碰感應器Ⅰ,感應器Ⅰ觸發啟動電機Ⅰ,電機Ⅰ帶動滾輪組件運動,板件順著滾輪向頂出組件運動;
此時的頂出組件由機床氣頂桿作用其上將頂出組件頂出到和送入組件同一高度上;
板件順著滾輪傳送到頂出組件上時,板件在往前運動的時候當碰觸到感應器Ⅳ的時候,感應器Ⅳ觸發控制電機Ⅲ停止運動;
頂出組件滾輪停止運動后,機床氣頂桿下降帶動頂出組件和板件下降;
板件和頂出組件下降到板件壓合模具型腔中,型腔中有支撐部件支撐住板件,頂出組件繼續下降10mm;
頂出組件到底后,板件壓合模具開始壓合,完成板件的成型;
板件壓合完成觸發板件感應器Ⅱ,板件感應器Ⅱ控制升降組件下降;
模具完成成型打開,頂出組件下的機床氣頂桿頂出,頂出組件帶著板件上升,上升到頂的時候,電機Ⅲ開始帶動滾輪讓板件向輸出組件運動。
在工作過程中無需人員來介入,實現自動快捷的輸送板件的同時 大大提高模具的生產效率,并且由于輸送過程中無需人員參與消除了安全隱患的存在,提高了操作人員的安全性,降低了人員成本。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