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鍋爐加工設備,具體是一種用于滾輪架上鍋筒加工的止動裝置。
背景技術:
鍋筒(drum)是水管鍋爐中用以進行汽水分離和蒸汽凈化,組成水循環回路并蓄存鍋水的筒形壓力容器,又稱汽包。主要作用為接納省煤器來水,進行汽水分離和向循環回路供水,向過熱器輸送飽和蒸汽。鍋筒中存有一定水量,具有一定的熱量及工質的儲蓄,在工況變動時可減緩汽壓變化速度,當給水與負荷短時間不協調時起一定的緩沖作用。鍋筒中裝有內部裝置,以進行汽水分離、蒸汽清洗、鍋內加藥、連續排污,籍以保證蒸汽品質。
目前鍋筒都是放置在滾輪架上再利用鉆床鉆孔,但是在此過程中鍋筒難以固定,因此非常容易產生誤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滾輪架上鍋筒加工的止動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滾輪架上鍋筒加工的止動裝置,包括左固定架和右固定架,左固定架與右固定架結構相同,且左固定架與右固定架之間呈左右對稱結構,左固定架由底座、輥輪、伺服電機、安裝柱、絲桿、手輪和頂緊橡膠條構成,輥輪通過輥軸活動安裝在底座的安裝槽內,而輥輪的一部分延伸至底座內側上端外部,伺服電機固定在底座的外壁上,且伺服電機傳動連接輥輪的輥軸,通過伺服電機帶動輥輪轉動;所述安裝柱豎直安裝在底座上,絲桿水平穿過安裝柱上的螺孔,且手輪和頂緊橡膠條分設于絲桿的外側和內側,固定架和右固定架之間安裝有絲桿升降機,且所述的絲桿升降機頂部安裝有電磁鐵,使用時將鍋筒前后向放置在左右兩個輥輪上,此時再利用左右兩個水平頂緊裝置(頂緊橡膠條)將水平向鍋筒頂住,此時在利用絲桿升降機將電磁鐵與鍋筒貼合,此時再給電磁鐵通電,這樣整體便可以實現三點固定,使得整體的固定強度更高,整體不會產生偏移的情況。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頂緊橡膠條的內側面采用弧面結構,這樣方便整體與鍋筒貼合,增大了接觸面積。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均活動安裝在一水平滑軌上,利用水平滑軌實現底座之間的水平間距調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實用方便,整體結構調節簡單,同時采用三角固定的形式固定,固定強度高,加工不會出現偏移,因此加工精度更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滾輪架上鍋筒加工的止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左固定架、2-右固定架、3-底座、4-輥輪、5-伺服電機、6-安裝柱、7-絲桿、8-手輪、9-頂緊橡膠條、10-絲桿升降機、11-電磁鐵、12-鍋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用于滾輪架上鍋筒加工的止動裝置,包括左固定架1和右固定架2,左固定架1與右固定架2結構相同,且左固定架1與右固定架2之間呈左右對稱結構,左固定架1由底座3、輥輪4、伺服電機5、安裝柱6、絲桿7、手輪8和頂緊橡膠條9構成,輥輪4通過輥軸活動安裝在底座3的安裝槽內,而輥輪4的一部分延伸至底座3內側上端外部,伺服電機5固定在底座3的外壁上,且伺服電機5傳動連接輥輪4的輥軸,通過伺服電機5帶動輥輪4轉動;所述安裝柱6豎直安裝在底座3上,絲桿7水平穿過安裝柱6上的螺孔,且手輪8和頂緊橡膠條9分設于絲桿7的外側和內側,固定架1和右固定架2之間安裝有絲桿升降機10,且所述的絲桿升降機10頂部安裝有電磁鐵11,使用時將鍋筒12前后向放置在左右兩個輥輪4上,此時再利用左右兩個水平頂緊裝置(頂緊橡膠條9)將水平向鍋筒12頂住,此時在利用絲桿升降機10將電磁鐵11與鍋筒12貼合,此時再給電磁鐵11通電,這樣整體便可以實現三點固定,使得整體的固定強度更高,整體不會產生偏移的情況。
所述頂緊橡膠條9的內側面采用弧面結構,這樣方便整體與鍋筒12貼合,增大了接觸面積。
所述底座3均活動安裝在一水平滑軌上,利用水平滑軌實現底座3之間的水平間距調節。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時將鍋筒12前后向放置在左右兩個輥輪4上,此時再利用左右兩個水平頂緊裝置(頂緊橡膠條9)將水平向鍋筒12頂住,此時在利用絲桿升降機10將電磁鐵11與鍋筒12貼合,此時再給電磁鐵11通電,這樣整體便可以實現三點固定,使得整體的固定強度更高,整體不會產生偏移的情況,當需要翻轉時,斷開電磁鐵11,收回兩個水平頂緊裝置,然后開啟伺服電機5,通過伺服電機5帶動輥輪4轉動,這樣便可實現鍋筒的轉動,整體實用更加輕松。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